各设区市、县(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直(中直)单位人才窗口:
近期,省委人才办和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文旅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数字经济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试行)〉〈海洋经济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试行)〉〈绿色经济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试行)〉〈文旅经济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试行)〉的通知》(闽委人才办〔2023〕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四大经济”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在充分吸收各级人才窗口咨询意见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现将落实《通知》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回答口径印发给你们,请按此做好申报审核工作。
附件:福建省“四大经济”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若
干问题回答口径(一)
福建省引进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3日
附件
福建省“四大经济”省级高层次人才
认定工作若干问题回答口径(一)
1.在“四大经济”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文件中“四大经济”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第一大点所指“适用对象”是否必须为文件中所表述的类型,如果是高校老师等其他人员是否可以申报数字经济人才?
答:高校老师等其他人员可以申报。
2.数字经济A类第1条:累计获得经证监会或地方政府备案的风投机构、国有资本、上市公司或行业资本1亿元人民币以上风险投资资金,或者直接上市的数字经济领域企业董事长(持有公司30%以上股份或第一大股东)、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通知》中其他认定条件中多次出现“累计获得”和“或者直接上市的数字经济领域企业董事长(持有公司30%以上股份或第一大股东)、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以此条为例来说明)
问题①“累计获得”如何定义,是指企业近五年累计获得还是企业成立以来累计获得?
答:是指企业近五年累计获得。
问题②“直接上市的数字经济领域企业董事长(持有公司30%以上股份或第一大股东)、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该条件中企业董事长有股份要求,对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是否有股份要求?
答:对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无股份要求。
问题③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技术专家是否可以同时申报相应层次的人才认定?
答: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技术专家可以同时申报相应层次的人才认定。
3.数字经济A类第4条:从事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领域相关工作,带领企业获得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创新发展工程等国家级重大项目(单个项目国家支持资金超过5000万元)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问题①一个企业取得国家级重大项目,如果该项目负责人并不是企业负责人,那么这个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同时申报?
答:可以同时申报。
问题②企业负责人怎么定义,例如董事长、总经理是否都可以作为负责人?
答:企业负责人是唯一的,一般指董事长;如果企业没有董事长,总经理作为负责人可以申报。
4.数字经济A类第7条:数字经济领域国际标准化组织委员,并作为项目负责人编制和发布ISO、IEC、OGC等国际标准;或作为标准第一完成人发布数字经济领域国家标准。
问题:“或作为标准第一完成人发布数字经济领域国家标准”,该条件是否需要以“数字经济领域国际标准化组织委员”作为前提条件?
答:不需要。
5.数字经济B类第1条:年营业收入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数字产业化企业的董事长(持有公司30%以上股份或第一大股东)、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通知》中其他认定条件中多次出现类似条件,以此条为例来说明)
问题:“年营业收入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如何界定?
答:指申报人担任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期间所在企业每年年营业收入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6.数字经济B类第4条:在福建省内新注册成立数字经济领域高科技公司,公司成立首年内即获得经证监会或地方政府备案的风投机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风险投资资金的企业董事长(持有公司30%以上股份或第一大股东)、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通知》中其他认定条件中多次出现类似条件,以此条为例来说明)
问题①对数字经济领域高科技公司新注册成立时间是否有要求?
答:必须是近五年新注册成立。
问题②“成立首年”如何定义?
答:“首年”是指企业注册成立后的一年内。
7.数字经济B类第11条:在数字经济科研技术领域累计从事8年以上的项目实践,担任过项目总工、架构师或项目负责人,带领项目有重大突破的系统架构师或专业领域专家,且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所在设区市(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倍及以上(以“个人所得税”APP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收入为准)。(《通知》中其他认定条件中多次出现类似条件,以此条为例来说明)
问题:“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所在设区市(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倍及以上”中用人单位和时间如何界定?
答:用人单位指目前申报人提交申报时所在用人单位。如果在目前单位工作1年以上,需提供1年的收入证明;如果在目前单位工作未满1年,参照合同约定年薪,按照当前月收入进行测算。
8.数字经济B类第13条:国际对话系统技术挑战赛(Dialogue System Technology Challenges,DSTC)赛道冠军的人工智能研究团队带头人,国际GeekPwn、Pwn2Own、Defcon CTF安全赛事前10名的团队带头人。
问题:“带头人”人数如何限定,是否允许有多个共同带头人?
答:带头人只有1人。
9.问题:海洋经济A类第2条、海洋经济B类第2条、海洋经济C类第2条中均出现“或者直接上市的海洋经济领域企业董事长(持有公司30%以上股份或第一大股东)、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的条件,满足该条件的人该如何申报。
答:如果符合A类条件均可报A类,但该条件在认期内仅可使用一次,申报类型就高不重复。
10.绿色经济B类第3条:在绿色经济领域具有10年以上工作实践经验,且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所在设区市(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倍及以上(以“个人所得税”APP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收入为准),负责5个及以上的国家级绿色经济相关重大项目的专家。
问题:“负责5个及以上的国家级绿色经济相关重大项目的专家”如何定义?
答:指截至申报日近五年内负责过5个及以上国家级绿色经济相关重大项目。
11.文旅经济C类第5条:具有5年以上国际高端连锁品牌酒店任职经历,或10年以上国内五星级旅游饭店任职经历的,且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所在设区市(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及以上的(以“个人所得税”APP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收入为准)酒店高级管理人员。
问题①曾经担任过酒店高级管理人员,现在不是是否符合条件?
答:不符合,要求目前职务为酒店高级管理人员。
问题②酒店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哪些人?
答:酒店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在酒店管理层担任重要职务、负责酒店经营管理、掌握酒店重要信息的人员,一般包括董事长(董事)、总经理(首席执行官)、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酒店内设部门负责人一般应视为中层领导人,不视为高级管理人员。
12.问题:根据2020版文件条件已认定为B类(C类),现根据“四大经济”人才认定政策,新获得A类(B类)条件,是否可以申报晋级奖励?
答:可以申报晋级奖励。
13.问题:“四大经济”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中出现“1亿元以上”“超过3000万元”等表述是否含1亿元、3000万元?
答:不含。
14.问题:“四大经济”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中相关条件对应的联审单位是否可以明确?
答:认定条件中人才窗口无法确定具体联审单位的,可询问人才所获资格条件的评审单位,商评审单位在我省的对口部门联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