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和“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5号楼,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73297,电子邮箱:glxxgk@sina.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围绕全区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按照统一标准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综合基地”“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防风险”“重点项目建设”4大专题,为市民和企业提供主题式场景化服务。2023年,鼓楼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7条,其中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各街镇、区直部门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8条。全区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08条,主动公开及时率100%。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23年全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分为以下11类:机构职能类信息5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8条;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57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2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9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行政许可类信息5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140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材料、申请方式、办理流程,确保渠道畅通、办理规范。2023年度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9件(一件结转至2024年答复),其中区本级政府23件,各街镇、区直部门共86件。按照申请方式分类:当面申请10件,网络申请68件,信函申请31件。2023年共答复110件(含2022年结转2件),答复及时率100%。其中已主动公开3件,同意公开20件,区分处理后公开17件,不予公开18件,无法提供44件,告知补正4件,不予处理4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区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899件。2023鼓楼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来源于“网络申请”渠道,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主要集中于房屋征收、征地等领域。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政策子栏目,集中公开本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6件并持续更新,提供在线便捷查阅、检索等服务。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定公文时同步提出公开属性的意见,明确拟发公文公开属性、公开渠道、是否解读等内容,严格执行先审后发程序。不断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
4.平台建设情况
形成政府信息资源、政务服务资源的“跨网”搜索,实现“搜索即服务”。高级搜索选项实现政策文件、要闻、专题等板块分类检索,精准定位,提高搜索效率;实施政府网站无障碍访问和适老化改造,为特殊群体和老年人提供纯文本通道,实现调整配色、字体放大等10余项功能,开发全站信息自动播报功能,切实降低网站操作和信息获取门槛,帮助特殊群体更加便捷、高效地获取政务信息、参与政民互动。引入智能问答系统,打造网站智能机器人“小鼓”,帮助用户快速、准确的找到所需办事事项,解答用户在处理日常事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用户提供24小时全方位、全流程的政务资源问答服务;增强网站移动端版本建设,网站页面展示自动适配手机屏幕模式,手机访问更便捷舒适,让操作体验接近零感知。
5.监督保障情况
采购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服务,全年365天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更新保障情况进行常态化深入监测检查,每月上网公开自查情况,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列入每季度巡查通报,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密加大监督检查频率,有效杜绝泄密、安全事故、两周内内容不更新和文章内容表述不当等错误。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为深入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水平,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鼓楼区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制定主体清单、标准目录,在门户网站开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包含医疗、教育、环境保护、供水、供电、燃气、公共交通7个子栏目。以办事公开为主,特别是积极主动公开公众普遍关注和涉及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对群众咨询较多的事项,全部纳入主动公开目录范围。
2.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
建立政务新媒体转发机制,积极转发省市重要信息135篇,转发率100%,扩大传播影响力。实施精准管理,发布原创信息8千多篇,严抓公开质量和公开频率,丰富信息内容,发布形式更活泼,每日跟踪各个新媒体监测更新情况,保障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的时效性、准确率、渗透力和传播力度。打造“家在鼓楼一网两微多平台”全媒体矩阵,通过政务新媒体矩阵,使相关政务新媒体可以联动和共享基础资源,提升了政府在多个新媒体平台之间形成政务新媒体矩阵的传播能力,使分散在各个平台的政务新媒体能够形成联动机制。“家在鼓楼”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刊发文章5514篇,总阅读量超8782.5万。总阅读量、头条阅读量、平均阅读量、点赞数四项均居全省第一。以全年12个月蝉联福建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县域微信榜月榜冠军的优势斩获“年度总冠军”。
3.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工作。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及时跟踪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2023年区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0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能力,组织负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开展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的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11 |
2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346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673 |
||
行政强制 |
3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78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6 |
1 |
0 |
0 |
0 |
2 |
10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 |
0 |
0 |
0 |
0 |
2 |
2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2 |
1 |
0 |
0 |
0 |
0 |
3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七)总计 |
107 |
1 |
0 |
0 |
0 |
2 |
1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7 |
0 |
0 |
0 |
7 |
0 |
0 |
0 |
0 |
0 |
6 |
1 |
0 |
0 |
7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还需进一步丰富和创新。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深化。四是个别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足。
(二)下阶段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入手加以改进:一是持续丰富和创新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用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为群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使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灵活多样。二是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效,推动政策起草部门完善解读机制,丰富解读形式,以群众视角和群众语言多形式开展实质性解读,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具体条款,增强可读性。三是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住房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热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四是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精心组织和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各单位的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加强常态化督查指导,强化激励问责机制,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