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和“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5号楼,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73297,电子邮箱:glxxgk@sina.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全区政府信息。2022年,鼓楼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5条,其中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各街镇、区直部门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1条。全区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841条,主动公开及时率100%。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22年全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分为以下11类:机构职能类信息45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4条;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57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3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2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8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108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组建区人民政府顾问团,邀请法律顾问分析研判申请内容,参与提出答复意见,为后期可能发生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做好准备。2022年度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9件,其中区本级政府23件,各街镇、区直部门共36件。按照申请方式分类:当面申请15件,网络申请30件,信函申请14件。2022年共答复57件,其中已主动公开1件,同意公开18件,区分处理后公开2件,不予公开14件,无法提供19件,告知补正3件。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区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790件。2022鼓楼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来源于“网络申请”渠道,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主要集中于房屋征收、征地等领域。答复及时率100%。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原则,以标准为依据、以资源共享为目的,整合内部信息资源,建设内容信息公开体系,完善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完善安全防护体系,实现资源互通共享,有效提升信息公开与应用服务水平。系统梳理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在门户网站建立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及时动态更新,并提供在线便捷查阅、检索等服务。
4.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考核要求,区政府门户网站围绕教育、社保、住房、交通、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和福利、婚姻生育、医疗健康、企业开办和公共企事业服务等主题领域,融合提供新闻动态、政策通知、办事服务、查询服务、标准规范、互动知识库等各类信息资源并形成专题栏目,为群众提供沉浸式、情景式的服务。同时通过挖掘网站资讯、互动数据等,为群众提供文体旅活动日历、领导日历、便民服务政务地图等数据应用服务。围绕全区重点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开设“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防控疫情 鼓楼全力以赴”“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防风险”“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专题专栏,集中发布相关政策通知、文件解读、工作动态和知识库等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
始终秉承“以监督促整改、以监督促规范、以监督促落实”的工作理念,落实常态化信息监督机制,每日对网站信息进行综合读网查验,发现“应更新、未更新”情况时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把好信息发布第二道关。定期开展网站内容问题及政务新媒体清理备案工作及涉敏信息排查整改工作。每季度通报一期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督检查情况,强化运用省市年底考核评价结果,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用,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有序运行。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和反馈机制,每月定期公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强化市场主体信息公开。结合区情实际出台了《鼓楼区优化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便民提效若干办法(试行)》,首创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审验便民措施,共筑优质营商环境。在“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平台开展政策解读工作,通过“东南网”“中新网福建”等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加强惠企惠民试点政策宣传工作。
全面履行“两单”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承诺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由承诺件改成即办件,办理时限压缩到1个工作日。2022年,全区审批政府投资项目43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已通过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程网上办理”,极大方便了企业办理项目备案,提高了备案效率。2022年,全区共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12个。
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依法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是组织相关区直部门协同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清朗”专项行动等,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重点商品,严厉打击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着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二是组织16个区直部门对各部门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对2022年以来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实施网上交叉抽查。2022年,累计公示市场主体许可发证、许可注销等信息96条,公示监督执法、违法行为处罚等信息53条。
2.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报刊等主流媒体、自媒体网络平台、宣传栏公开栏、电子屏幕等宣传阵地,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海报,以及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家在鼓楼”“鼓楼卫健”“鼓楼疾控”和各类医疗机构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适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宣传普及防控政策法规和健康科普知识。开展防控工作正面宣传报道,引导公众了解并熟知政府防控措施,积极营造相信科学、相信政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的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强对相关区直部门和区属医疗机构的指导监督力度,做到上级单位与下级单位工作指令和信息口径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同时,积极推动疫情防控指挥部健全完善有关工作制度,牵头组织相关区直部门和街镇认真开展舆论舆情监测与引导管控工作,牢牢把握疫情防控舆论话语主动权。2022年度共处置涉疫舆情信息31条。同时,畅通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智慧鼓楼等官方网上便民服务渠道,及时了解群众诉求,认真做好一线处置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疫情防控政策法规知晓率,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高度重视涉疫工作敏感信息保密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始终强调流调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极端重要性,强化流调工作队伍的培训教育,加强对流调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的监督管理,不断规范完善流调工作流程,提高队员法治意识、纪律意识、保密意识,确保在流调过程中保护好当事人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坚决杜绝因信息泄露引起公众恐慌等负面影响事件的发生。
3.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
积极开展省、市人才政策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讲会,通过“家在鼓楼”微信公众号、鼓楼区就业创业网等平台积极宣传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场租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见习补贴等相关政策,为3687名来榕就业高校毕业生每人发放1万元生活补贴,组织超100名高校毕业生申报省、市创业项目,兑现各类补贴超150万元。
积极推行“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模式,大公共就业服务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发挥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劳动力资源储备优势,充分利用网络视频招聘平台、公共就业服务网站、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手机摇工作”应用平台等,针对高校、企业需求,举办一系列“线上+线下”“综合+专场”等多种形式的招聘会,提升人岗匹配精准度。同时探索“直播带岗”服务新模式,丰富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举办线上“春风送岗”综合招聘会、华润万象城直播带岗、朱紫坊基金岗直播带岗等招聘活动14场,606家企业通过云端直播形式发布岗位需求1.18万人次。
推进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延续见证补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政策,2022年度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合计25576人次,审核发放提升行动资金2391.94万元。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大力支持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组织在岗职工(在本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开展以岗位技能类课程为主的技能培训,对符合要求的按规定以每人500—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2022年度合计培训企业职工8867人次,审核发放职业培训补贴1401.29万元。
4.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完成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及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体验。场所建设方面:一是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标识;二是配备自助电脑及电子智能屏,便于群众通过网络自助查询政府信息;三是依托LED显示屏、便民书报架、智能引导屏等载体,摆放政务公开相关材料,展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信息,营造良好氛围。工作保障方面:一是认真学习、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形成全链条规范表单、台账;二是畅通反馈渠道,通过设置意见箱、建立意见收集小站等方式建立意见收集反馈机制;三是指派专人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解答问题。
5.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加大对本地区、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区信息公开办的牵头作用,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和引导,确保区政府门户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
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为确保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到位,进一步总结经验、提高公开质量,区信息公开办牵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政务公开“回头看”工作。各成员单位对照《2021年鼓楼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及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明细,逐项核查工作完成情况,对发现问题全面整改,确保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7 |
3 |
3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681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921 |
||
行政强制 |
6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66.9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3 |
2 |
0 |
0 |
0 |
4 |
5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8 |
0 |
0 |
0 |
0 |
2 |
2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1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9 |
1 |
0 |
0 |
0 |
1 |
2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 |
1 |
0 |
0 |
0 |
0 |
3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七)总计 |
51 |
2 |
0 |
0 |
0 |
4 |
5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2 |
1 |
0 |
0 |
3 |
14 |
0 |
0 |
0 |
14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有不足,人员力量需要加强,专业化、理论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对标先进地区还有差距,仍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三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方式方法还不够丰富多元。
(二)下阶段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锻造专业化队伍。通过办公室系统会议、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开展政务公开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信息公开工作贯穿到各部门、各街镇工作始终,确保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学习借鉴优秀地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经验做法,充分吸收意见建议,优化办事工作流程,在专区布局和功能设置上更加完善。以区政务服务中心整合提升为契机,打造政务公开特色样板。三是拓展政策宣传阵地和渠道,持续通过以“家在鼓楼”微信公众号为首的鼓楼区政务新媒体矩阵集约鼓楼办事和便民服务于一体,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互动交流、便民服务等工作,采用短视频、真实案例、H5等方式,多样化解读重要民生政策,让政策解读工作更接地气、更通俗易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探索创新政务公开服务模式,扩大服务受众,实现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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