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和“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5号楼,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73297,电子邮箱:glxxgk@sina.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确保全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发布并抄送区档案馆。2021年,鼓楼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2条,其中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各街镇、区直部门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8条。全区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36条,主动公开及时率100%。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21年全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分为以下11类:机构职能类信息3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2条;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4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4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7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9条;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行政许可类信息37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153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及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持续优化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存档等各个环节流程,做到办理规范、有迹可查。2021年度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7件,其中区本级政府14件,各街镇、区直部门共43件。按照申请方式分类:当面申请15件,网络申请29件,信函申请13件。2021年共答复57件,其中已主动公开5件,同意公开18件,区分处理后公开5件,不予公开12件,无法提供16件,不予处理1件;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区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731件。2021鼓楼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来源于“网络申请”渠道,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主要集中于房屋征收、征地等领域。答复及时率100%。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要求。按照《鼓楼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规定(试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文属性界定、保密审查流程要求,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二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内容准确。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管理。按照《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鼓政办〔2020〕51号)、《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鼓政办〔2019〕66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媒体内容、监督管理、舆情报送等日常管理工作。
4.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市相关部署要求,不断推进政府网站栏目规范设置、明晰板块定位、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打造集“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为一体的综合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现已按要求完成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
5.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全区33个部门及街镇组成成员单位,下设信息公开办,挂靠区政府办,统筹推动全区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加强督促指导。落实常态化信息监督机制,每日对网站信息进行综合读网查验,把好信息发布第二道关;每月对网站信息更新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并上网公开每月自查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期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督检查情况;强化运用省市年底考核评价结果,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用,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有序运行。三是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收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监督促提升,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1)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十四五”规划专题,下设上级“十四五”规划、专项规划、历史规划、区域空间规划等专栏,集中展示相关规划文件。聚焦服务强省会和福州都市圈建设战略,全力打造现代化国际城市“最美窗口”。
(2)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市场监管执法”专题,集中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动态调整情况、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及落实举措、执法公示等信息,助力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持续做好“市场监管执法”专栏建设完善工作,梳理、汇总并公开7条市场监管领域规则和标准,及时发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落实举措。
(3)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深化“数字财政”建设,加强现代财政治理能力,不断推动财政管理提升和服务提质,努力构建用“数据服务、数据管理、数据决策”的财政管理服务新格局。坚决维护财政体系纪律,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相关规定。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积极向社会公开预决算报告,区级项目预算公开范围实现区直部门、街镇全覆盖。确保公众把政府“账本”看得全面、看得清楚、看得明白。不断提升预算安排、执行透明度,促进财政预算资金用足、用好、用到位,巩固“阳光财政”建设。
(4)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报告责任制,规范涉疫信息报送、会商、审核、发布程序,严格把关发布口径,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公开各项接种便民服务措施,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加强疫苗接种科普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全力以赴推动疫苗接种工作提质。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防疫科普等,持续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引导公众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不断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
2.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1)持续加强重大政策解读发布。严格落实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有关制度,进一步压实解读责任,完善解读机制,对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原则,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2021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本区政策解读”栏目发布58篇政策解读信息。
(2)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避免单纯精简或摘抄政策文件。同时,持续畅通解读渠道,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在线访谈、视频解读等方式,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
(3)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制定并印发《鼓楼区舆情快速处置流程》《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增强各部门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意识,快速妥当处置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有序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明确单位新闻发言人,对涉及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予以回应,并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持续做好涉鼓楼舆情的收集、研判、报送和处置工作,重点抓好重大突发敏感事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社会舆论热点等舆情信息的收集、上报和态势研判,2021年共转处涉及我区舆情685条。
3.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1)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区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法规文本,系统梳理我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有效解决底数不清问题。
(2)优化政务公开平台。持续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和集约化管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确定的统一页面规范,改版升级区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整体协同。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围绕“单项否决项”“开设整合”“内容建设”“制度建设”“监督管理”和“舆情报送”等工作内容,指导规范各单位加强并完善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专项检查,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改造,统一名称及格式,实现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对未按要求完成改造的单位列入季度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
(3)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照省市标准指引,及时调整完善区本级及街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按照目录及时完整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规范线下居务公开工作,督促各社区按照居务公开事项清单完整公开本社区信息,对未按要求公开的社区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4.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1)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畅通线上、线下各类申请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及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加强对各相关部门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答复格式,增强答复的针对性。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及时跟踪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2021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8件,结案43件。
(3)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跟踪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修订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指导全区各部门及街镇依法依规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杜绝行文不规范及与往年雷同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3 |
1 |
1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277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563 |
||
行政强制 |
6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945.137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5 |
2 |
0 |
0 |
0 |
0 |
5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1 |
0 |
0 |
0 |
0 |
3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1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55 |
2 |
0 |
0 |
0 |
0 |
5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个别基层单位使用兼职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工作连续性不足,专业化水平较低。
2.政策解读方式较为单一。个别单位习惯于运用文稿解读等老办法,致使解读材料过于专业,影响群众对政策的理解。
(二)下阶段措施
1.强化工作人员配备。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人员力量配备,经常性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提高政策解读内容质量。在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文稿解读的同时,综合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接地气、易看懂的方式让群众能接受、广知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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