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8年,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8〕125号)等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考核监督,进一步规范栏目设置、增强服务功能、拓宽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有力地促进了“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主要亮点和成效
1.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我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于7个工作日内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主动公开及时率100%,并及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区档案馆,在档案馆设置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在规定时限向申请人反馈,主动公开及时率和依申请答复及时率达100%,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主要亮点和成效
一是完备规章制度。调整鼓楼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从领导层面高位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此外,建立了《鼓楼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标准,加强监督和考核力度,从制度层面全方位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文字和图片解读的基础上,结合音频和视频等多种形式做好解读工作,使政策内容直观易读,降低阅读门槛。三是规划政务公开专题。编制2018年鼓楼区政务公开目录清单,并在网站“政务”频道规划专题,方便查阅。四是开展现场检查。通过不定期现场检查,督促各信息公开单位线下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常抓不懈进行。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着力加强政务公开与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政府工作公开,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二是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将权责清单纳入政务公开目录清单,并在权责清单专栏开设“权责清单反馈意见箱”,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我区27个区直部门的权责清单均已上网公开。
三是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区门户网站的“提案办理”专栏,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共50篇。
四是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并公布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全年公开“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共87篇。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区门户网站的“财政资金”栏目下设置“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目录,发布区政府及其部门财政预决算和政府债务信息共182篇。
二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鼓楼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我区细化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内容,在区门户网站的“重大建设项目”栏目下开设“项目批准服务信息”、“项目审批核准、核准、备案”、“项目招标投标”、“项目施工竣工信息”、“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信息”、“项目建设情况”、“质量安全监督”、“征地信息”8个子栏目,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公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共551篇。
三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区门户网站开设“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5个栏目,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
其中,全年在“政府采购”栏目共发布了2548篇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监督检查和采购目录标准信息;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招”栏目共发布了406篇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审批核准备案、市场主体信用和中标候选人等信息;在“住房保障”栏目共发布了96篇保障性住房政策、办事指南和分配、退出等信息;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共发布了7篇土地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等信息;在“国有产权交易”栏目共发布了310篇的招租公告、成交公告等交易信息。
四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鼓政办〔2018〕40号),我区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重大环境污染等信息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分别开设了“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和“公共文化体育”7个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栏目。
其中,全年在“脱贫攻坚”栏目共发布扶贫政策、实施结果、扶贫成效等信息共160篇,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信息公开工作;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栏目发布救助信息共642篇,增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在“教育”栏目发布了关于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共262篇;在“基本医疗卫生”栏目重点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信息共389篇;在“环境保护”栏目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污染源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水质信息和空气质量等信息共1067篇;在“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共82篇;在“公共文化体育”栏目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信息共229篇。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一是切实落实政策解读制度。按照政策法规类信息“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确保相关解读材料与政策法规文件同步制作、发布。全年通过门户网站“本区政策解读”栏目共发布34篇相应的解读信息,积极主动地通过音频、视频和图文并茂等多种形式做好解读工作,让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可监督。
二是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在区门户网站设置“互动”频道,开设在线访谈栏目,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由部门主要领导通过在线访谈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2018年共开展在线访谈15期。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组建新闻发言人队伍,每个部门设立1名新闻发言人,对各类新闻媒体刊载的负面舆情、通过监看发现的网络负面舆情、媒体单位转来未刊载的负面舆情等信息及时进行处置,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并将舆情快速处置工作纳入责任单位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日常台账,建立问责机制,对接收、反馈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核实后督查整改。
2.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提高网上办事服务水平
一是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参照《市县两级通用目录》,对涉及我区803项审批服务事项的一、二级事项名称、事项权利类型和事项编码逐项逐条进行核对,不断完善网上公开信息。此外,为统一规范办事指南,提高办事指南准确性与时效性,我区召开办事指南标准化会议并印发《关于规范印制办事指南的通知》,要求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分中心和街(镇)便民服务中心根据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清单,实时更新网上公示信息并规范印制二维码办事指南,让群众少跑腿。
二是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逐步实现“受理零窗口、办件零人工、领证零上门”的目标。目前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入驻服务事项979项,其中街镇280项,区级699项,区级“最多跑一趟”事项657项占比94%,区级“一趟不用跑”事项237项占比34%。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落实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建设鼓楼区政务资源系统,梳理政务信息资源35家并通过验收。
四是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在区门户网站设置“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反馈入口,并安排专人负责,于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2)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一是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参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17〕1782号)文件部署要求,将原有部门窗口进行统一整合归类,形成企业设立类、经营管理类、社会事务类、投资建设类四大类服务窗口。
二是配齐调转人员。我区印发《关于调整“一窗一网”前台受理人员的通知》(鼓行政〔2018〕20号),从现有窗口工作人员中初步明确24名前台受理人员,余下作为后台审批骨干,满足“一窗受理”服务需求。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23家区直部门以服务主题为分类,通过结对帮学、常见先学、岗位自学、跟岗实践等方式,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综合业务水平,保障“一窗受理”服务水平。
(3)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一是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全面梳理入驻事项涉企涉民证明材料214项,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对没有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建立企业和个人有效证照核验、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主动调查核实、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对有关事实进行审查认定,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和循环证明。清理后保留42项,取消60项,并同步修改办事指南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内容,保障证明清单一致。
二是推动权责清单进驻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区网上办事大厅、鼓楼通APP、区行政审批系统采用统一的权力事项库、电子证照库、身份认证系统。
3.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遵照全市集约化一体建设的原则,以“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便民服务”为主题,全区各部门协同共建,互联互通,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传播快、范围广、内容多等特点,每天更新充实政务信息,准确及时地传达党和政府的声音,生动展现鼓楼经济社会建设成果。
二是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严格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指标要求,对站点、栏目和文章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列入每季度网站巡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2)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我区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通过“家在鼓楼”微信公众号、“ 鼓楼发布”新浪微博以及“鼓楼通”APP,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3)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17〕366号)中的便民服务专线清单,我区积极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开展省属热线、市共建热线的整合工作,在热线整合方面已整合并实现了18条服务热线的大融合。
4.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完善鼓楼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并通过现场随机抽查方式,重点检查区直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2)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按照《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鼓政办〔2018〕49号)的文件内容,梳理我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工作,于9月初完成鼓楼区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领域目录清单编制工作,并在区门户网站的“政务”频道,规划2018政务公开专题。
(三)制度建设情况
今年,我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鼓政办〔2018〕39号)、《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鼓政办〔2018〕40号)、《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鼓政办〔2018〕49号)、《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鼓政办〔2018〕55号)、《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鼓政办〔2018〕98号)等文件,为更好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提供了完善制度保障。为提高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完善《鼓楼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工作标准。
(四)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2018年5月调整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党组成员、副调研员程文光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数字办,负责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此外,全区公开成员单位也分别配备1名分管领导和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2018年划拨经费10万元,为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2018年,我区按照统一部署,将区政府门户网站整合迁移至福州市门户网站统一技术平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定期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和优化信息公开目录设置,充分发挥门户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并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在区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不同群体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此外,积极发挥“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优势,信息同步更新在“鼓楼通”APP,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0条,其中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各街镇、各有关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8条。我区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259条,其中区政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9条,各街镇、各有关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0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8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共有17类,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5条、概况类信息1条、法规文件类信息18条、业务公文类信息11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6条、依法行政类信息44条、监督检查类信息4条、人事类信息60条、重大项目类信息16条、收费管理类信息8条、民生重点类信息17条、其他类信息184条、房屋征收补偿类信息50条、财政资金类信息5条、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类信息14条、廉政勤政类信息2条、社会公益类信息3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目前“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1.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8年我区本级政府及其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通过鼓楼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0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229305人次。
2.公共查阅点。区档案馆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室,要求各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主动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8年接收政府公开信息共610条(份);在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此外,2018年我区还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务微博、APP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的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按照政策法规类信息“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确保相关解读材料与政策法规文件同步制作、发布。全年通过门户网站“本区政策解读”栏目共发布34篇相应的解读信息,积极主动地通过音频、视频和图文并茂等多种形式做好解读工作,让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可监督。在解读形式上,比往年更形象丰富。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1.组建新闻发言人队伍。每个部门设立1名新闻发言人,对各类新闻媒体刊载的负面舆情、通过监看发现的网络负面舆情、媒体单位转来未刊载的负面舆情等信息及时进行处置,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2.开设网站“互动”频道。在区门户网站的“互动”频道构建了“鼓楼区12345、书记信箱、区长信箱、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公众参与互动栏目。对涉及本地区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和公众关切等热点问题,通过互动栏目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8年开展在线访谈15期,民意征集36期,问卷调查38期。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情况
2018年,我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8件,其中区本级政府收到10件,各街镇、各有关部门收到58件。按照提交申请的方式分类:当面申请9件,网络申请42件,信函、传真申请17件。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区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430件。2018我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来源于“网络申请”渠道,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主要集中于“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拆迁补偿方案、公安执法办案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和招生信息”等方面。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我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8件,已答复66件,待答复2件。其中“已主动公开”的8件,“同意公开”的8件,“部分公开”的1件,“不予公开”的13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34件,“告知其他途径办理”的2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咨询拆迁信息、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相关信息等方面。“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涉及个人隐私的5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的信息8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区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被提起行政诉讼11件,无行政申诉和举报件。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区因政府信息公开累计被申请行政复议62件、累计被提起行政诉讼23件、累计接受行政申诉、举报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我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相比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更广、情况更复杂、内容更多、任务更艰巨,但是,仍有部分部门对政务公开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公开的内容仍停留在表层。
二是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区政府门户网站整合迁移至福州市门户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后,部分部门对新后台的文章发布操作不够熟练,对栏目设置不够熟悉,影响信息发布效率。
三是政策解读机制需进一步健全。个别部门做好政策解读的主动性不够,解读不够深入。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编制《鼓楼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深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内容,对公众关心的教育、住房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热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通过定期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针对工作人员业务上的薄弱点有针对性地培训和指导。
三是健全政策解读机制。进一步明确解读范围,建立解读队伍,培养政策解读的专业人员,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规范解读程序,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策文件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单 位 |
2018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610 |
18259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610 |
18259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68 |
43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9 |
102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42 |
251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17 |
77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66 |
428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8 |
105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16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13 |
55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44 |
252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1 |
62 |
行政诉讼数 |
件 |
11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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