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7〕年325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和“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园F区A楼3层鼓楼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邮编:350001,电话:0591-83517689,电子邮箱:glxxgk @ sina.com)。
一、概述
2017年,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精心组织,加强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政策解读工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主要亮点和成效
1.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我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培训指导,并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梳理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发布并报送区档案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主要亮点和成效
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通过文字解读、图文并茂等多种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使政策内容直观易读,降低阅读门槛。二是更新鼓楼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信息公开单位的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进行了定期更新检查,并在地图上标注出地铁1号线,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具实用性。三是编制2017年政务公开目录。根据“公开目录”做好任务分工和信息跟踪落实,切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四是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对部门依申请公开受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予以指导,使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流程符合规范,答复及时率100%。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增进市民对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参与度。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加强预期引导
一方面,在区门户网站的“财政资金”栏目下设置“财政收支及解读”和“审计公开”目录,解读每月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相关审计结果公告,发布财政收支和审计结果相关信息共20篇。另一方面,通过“统计信息”栏目主动公开月度、季度和年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全年发布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及解读信息共28篇。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在区门户网站的“减税降费”和“行政收费”栏目集中发布和主动推送315篇的减税降费、税收优惠、降低企业成本等各项政策措施及收费项目等有关信息,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另外,通过“财政资金”栏目的“社会保障”目录定期发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信息。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一是重点围绕异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在区门户网站开设“重大项目”专栏,定期发布项目批准、进展等信息共60篇,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二是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区门户网站“公共资源配置”栏目下设置“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招租信息”目录。全年在“政府采购”目录共发布了1117篇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采购法规和采购目录标准信息;在“工程招投标”目录共发布了342篇的工程招标公告、工程中标公告和政策法规;在“招租信息”目录共发布了469篇的招租公告、成交公告和公有房产信息。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及有关变更信息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
(4)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在区门户网站“重大项目”栏目下的“PPP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
2.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一方面,在区委编办和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牵头下,强化权责清单管理,规范办事指南事项,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区门户网站的“权责清单”栏目集中发布包含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在内的权责清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共40篇。另一方面,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
(2)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逐步建立监管体制,推进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等信息公开,在区门户网站设置“国有企业”栏目,公开我区国企改革和生产经营有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一是由区国税局和区地税局牵头,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在区门户网站“减税降费”栏目下的“营改增速递”目录共公开8篇营改增信息。二是完善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在区门户网站“财政资金”栏目下的“政府性债务”目录公开本级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对政府债务的监督。三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通过区门户网站“财政资金”专栏的财政预决算目录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共238篇。
3.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1)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在区门户网站的“创业创新”栏目,围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全面公开相关信息共14篇。
(2)推进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全年在区门户网站“市场监管”栏目下的“产品质量”和“监督执法”目录共公开29篇相关信息。
4.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1)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一是加大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力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扶贫”栏目,及时公开减贫脱贫措施和扶贫结果公告信息共28篇。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社会救助”栏目,全年公开106篇救助相关信息,进一步增强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
(2)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在区门户网站开设“环境保护”专栏,由环保局和建设局牵头,全年共公布215篇有关水质、空气、重点污染源、环境影响评价和河长制信息:一是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二是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三是通过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四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信息;五是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
(3)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在区门户网站的“教育”栏目,加大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力度,主动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全年发布相关信息共56篇。二是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在区门户网站的“医疗信息”栏目,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共56篇。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在区门户网站设置“食品药品”栏目,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公开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定期公布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及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等信息共72篇。
5.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1)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在区门户网站“市场监管”栏目下设置“金融信息”目录,由区金融办牵头,在制定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时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
(2)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在区门户网站的“住房”栏目,全年共公开149篇住房和征地相关信息。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公开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共5篇。二是做好棚户区改造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共58篇。三是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依托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发布征地信息共86篇。
(3)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在区门户网站设置“安全生产”栏目,由区安监局牵头,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全年共公开41篇安全生产监管信息。
6.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将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纳入办文办会程序。二是完成我区政务公开目录体系编制工作,规范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在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提案办理”专栏,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9篇。
(2)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一是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按照政策法规类信息“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确保相关解读材料与政策法规文件同步制作、发布。全年通过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共发布45篇上级和本区政策解读信息,积极主动地以图文并茂等多种形式做好解读工作,让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可监督。
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区门户网站设置“互动”频道,构建了“鼓楼区12345、书记信箱、区长信箱、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公众参与互动栏目。对涉及本地区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和公众关切等热点问题,通过互动栏目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方面,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常态化检查抽查并及时公开相关情况。加快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逐步关停各部门子站,建成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另一方面,落实《福建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规范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开展信息查阅服务,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查阅场所工作。
(4)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通过邮箱、网络、信函等多种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修订并下发《鼓楼区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工作手册》和《鼓楼区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汇编》,规范了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工作标准。
(三)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鼓政办〔2017〕57号)、《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鼓政办〔2017〕107号),科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完善《福州市鼓楼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审查流程作进一步的规范和详细说明,实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使指南更具实用性。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深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配有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40个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也分别配备1名分管领导和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经费投入10万元,为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2017年,我区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定期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和优化信息公开目录设置,充分发挥门户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二是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步更新在“鼓楼通”APP,有助于公民快速了解和查询相关信息。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线下查阅点建设。在区本级政府和各信息公开成员单位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在区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不同群体查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7条,其中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各街镇、各有关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9条。我区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49条,其中区政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7条,各街镇、各有关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99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7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共有20类,其中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类信息25条,财政资金类信息7条,城市管理类信息2条,法规文件类信息15条,房屋征收、补偿类信息51条,概况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6条,机构职能类信息53条,监督检查类信息6条,廉政勤政类信息5条,民生重点类信息18条,其他类信息198条,人事类信息51条,社会公益类信息3条,收费管理类信息5条,业务公文类信息124条,依法行政类信息10条,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重大项目类信息31条,公共服务类信息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目前“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1.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7年我区本级政府及其40个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通过鼓楼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7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07640人次。
2.公共查阅点。区档案馆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室,要求各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主动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7年接收政府信息信息647条(份);在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此外,2017年我区还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务微博、APP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的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按照政策法规类信息“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我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鼓政办〔2015〕106号),明确解读范围,落实解读责任,确保相关解读材料与政策法规文件同步制作、发布。并积极主动地以图文并茂等多种形式做好解读工作,让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可监督,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全年在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下的“本区政策解读”发布15篇相应的解读信息,与往年相比,解读数量增多,解读形式更丰富。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方面区委宣传部高度重视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另一方面在区门户网站设置“互动”频道,构建了“鼓楼区12345、书记信箱、区长信箱、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公众参与互动栏目。对涉及本地区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和公众关切等热点问题,通过互动栏目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情况
2017年,我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8件,其中区本级政府收到26件,各街镇、各有关部门收到92件。按照提交申请的方式分类:当面申请26件,网上申请76件,信函、传真申请16件。截至2017年底,我区累计依申请公开362件。2017我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来源于“网上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主要集中于“征地拆迁与征收、保障性住房、企业资质信息”等方面。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我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8件,均依法依规办结。其中“已主动公开”的11件,“同意公开”的14件,“部分公开”的5件,“不予公开”的2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45件,“政府信息不存在”的17件,“告知做出更改补充”的4件,“同一事件不重复受理”的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产权相关信息、征收专项资金、咨询职能部门名称、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相关信息等方面。“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涉及国家秘密的5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的信息16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区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 39件、被提起行政诉讼7件,无行政申诉和举报件。截至2017年底,我区因政府信息公开累计被申请行政复议61件、累计被提起行政诉讼12件、累计接受行政申诉、举报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7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1.人员队伍稳定性需进一步加强。部分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岗位调整较频繁,加大了人员培训成本和时间耗费,影响工作效率。
2.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理解不够透彻,依申请公开办理业务经验不足,存在答复办理不当的情况。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强化业务培训。一是通过定期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针对工作人员业务上的薄弱点有针对性地培训和指导。二是促进工作人员主动学习,关注最新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研读,熟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合法合规地办理好依申请公开。三是注重培养专职工作队伍,增强工作人员的稳定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和质量。
2.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工作人员对开展该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3.加大督查力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公开不及时、不到位、不公开的情况,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均衡开展。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单 位 |
2017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647 |
17649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647 |
17649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18 |
36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26 |
93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76 |
209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16 |
6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18 |
362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4 |
97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5 |
15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21 |
42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78 |
208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39 |
61 |
行政诉讼数 |
件 |
7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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