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6〕237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和“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公布 (www.fuzhou.gov.cn),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园F区A楼3层鼓楼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邮编:350001,电话:0591-83517689,电子邮箱:glxxgk@sina.com。
一、概述
2016年,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鼓楼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主要亮点和成效
1.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我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培训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稳步推进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媒体予以公开,并及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区档案馆,在档案馆设置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2.主要亮点和成效
一是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工作。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在规定时限向申请人反馈,主动公开及时率和依申请答复及时率达100%;二是设置政策法规解读栏目,及时、准确解读重大法规文件。在规范性文件公布后通过文字、在线访谈、记者问答等多种形式对文件进行同步解读,帮助公众清晰了解文件的相关内容;三是编制《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将政务公开目录落实到具体单位;四是更新鼓楼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信息公开单位、监督单位的联系方式、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进行了详细补充,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具实用性。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公开
在区委编办和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牵头下,我区各部门、街镇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立和调整,抓紧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衔接工作,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行政职权”栏目向社会公布了100篇关于职权公开的文章,公开相关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负面清单等。
制定并印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街镇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鼓政办〔2016〕49号),推动街(镇)梳理委托、下放的权责事项,规范权力运行和加强监管。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执法抽查结果的公示工作,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产品质量、虚假广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二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并公示对企业做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指南,推进“互联网+政务”,将“互联网+政务”与鼓楼区网上审批系统结合起来,推行全流程网上办事和协同办理。推出了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区服务4个重点领域的办事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提高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2.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
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行政职权”栏目,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调整事项、依据和结果。
(2)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在区门户网站开设“重大项目”专栏,公开34篇项目批准、12篇项目进展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另外,通过“PPP项目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在区门户网站“公共资源配置”栏目下开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招租信息”、“征用信息”目录。全年在“政府采购”目录发布了447篇的招标公告和采购法规;在“工程招投标”目录发布了130篇的工程招标公告和政策法规;在“招租信息”目录发布了502篇的招租公告、成交公告和公有房产信息;在“征用信息”目录发布了38篇的相关文章。依法公开各部门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及有关变更信息等,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公平。
(4)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一方面,通过门户网站“重点办事”栏目下的“企业扶持优惠”目录,主动公开与企业息息相关的土地使用优惠、财政税收优惠、人才引进政策等6方面的政策信息,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收费”栏目公布了30篇的收费依据、项目、标准和管理等收费信息,公开行政事业性、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性收费目录清单,减少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的现象。
(5)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逐步建立监管体制,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信息公开,在区门户网站设置“国有企业”栏目,公开企业运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扶贫”栏目,及时公开减贫脱贫措施、扶贫结果公告和社会组织扶贫信息,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捐赠救助”栏目,全年公开了78篇救助政策、优抚安置、社会捐助资金支出情况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增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和减灾救灾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在区门户网站“民生”频道开设“劳有所得”栏目,及时主动公开就业政策、就业办事指南、就业服务等信息,全年发布了34篇的就业相关信息。同时,在区门户网站主站开设“招录考试”栏目,做好行政机关、国有企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
(4)推进棚屋区改造、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在区门户网站“住房信息”专栏公开2016年鼓楼区5个棚屋区改造项目信息;公布鼓楼区危房改造政策、改造结果;对外发布保障性住房政策法规和办事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及25篇保障性住房审查对象名单信息。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在区门户网站开设“环境信息”专栏,由环保局牵头,全年共公布342篇有关空气、水质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一是做好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闽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城市空气质量等信息;二是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三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等信息;四是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政务公开评测表》整改要求,在“环境信息”专栏增加“企业环保信用信息”。
(6)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教育领域”专栏建设,做好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学校信息、入学指南等信息发布工作,及时主动的发布了如小学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数、入学政策及所需材料等群众最为关心的教育信息。
二是做好医疗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依法定程序公开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
三是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公开。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公开食品药品安全、鼓楼辖区药品经营企业资质、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情况、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网上非法售药治理、保健食品消费警示等信息共33篇。并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公开测评表》要求,新增食品药品生产许可、生产企业委托加工备案及安全标准信息。
4.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实事求是公布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2016年,区门户网共发布项目进展、为民办实事工作开展信息21篇。
(2)深入推进决算公开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重点推进财政资金使用单位的预决算公开。由区财政局牵头,在区门户网站设置“财政资金”栏目,设置本级政府财政预决算和各部门预决算及专项资金、财政收支和民生支出栏目,并以门户网站作为主要渠道,全年共公布财政资金相关信息140余篇。
5.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按照政策法规类信息“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确保相关解读材料与政策法规文件同步制作、发布,积极主动做好解读工作,让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可监督。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在区门户网站设置“互动”频道,构建了“12345网上问政、书记信箱、区长信箱、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8个公众参与互动栏目。对涉及本地区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和公众关切等热点问题,通过互动栏目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涉及鼓楼区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政务舆情,发现负面舆情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新闻中心报告,并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3)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重要信息、重大决策发布后,充分发挥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视发挥新媒体作用。
6.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规定,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前的审查工作,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加强平台建设,继续规范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公共查阅场所建设,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通过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
(3)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知识和业务技能普及,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
(三)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鼓政办〔2016〕42号)、《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街镇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鼓政办〔2016〕49号),科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细分任务,明确分工,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并加强督查工作力度,深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四)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2016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作用,根据领导人员、分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配有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0个街(镇)、30个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也分别配备1名分管领导和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经费投入10万元。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2016年,我区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建设。一是线下渠道:在区本级政府和各信息公开成员单位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在区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二是线上渠道:在区政府门户网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6个二级栏目。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和优化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使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阅读检索更为便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0条,其中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各街镇、各有关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4条。我区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02条,其中区政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9条,各街镇、各有关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4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6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共有20类,其中公共服务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7条;机构职能类信息42条;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类信息9条;财政资金类信息8条;法规文件类信息18条;概况信息类信息4条;廉政勤政类信息11条;民生重点类信息15条;其他类信息219条;依法行政类信息6条;房屋征收补偿类信息3条;监督检查类信息18条;人事信息类信息35条;业务公文类信息93条;应急管理类信息7条;房屋征收、补偿类信息1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8条;收费管理类信息3条;重大项目类信息4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目前“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1、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6年区政府、各街(镇以及有关部门通过鼓楼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0条。
2、公共查阅点。区档案馆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室,要求各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主动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016年我区还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务微博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的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让社会公众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部署及市政府《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5〕172号)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鼓政办〔2015〕106号),明确解读范围,落实解读责任。同时,在区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政策解读”栏目,并发布相应解读信息7篇。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在区门户网站设置“互动”频道,构建了“12345网上问政、书记信箱、区长信箱、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8个公众参与互动栏目。对涉及本地区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和公众关切等热点问题,通过互动栏目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涉及鼓楼区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政务舆情,发现负面舆情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新闻中心报告,并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情况
2016年,我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87条,其中当面申请43条;网上申请34条;信函、传真申请10条。截至2016年底,我区累计依申请公开244条。2016我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来源于“当面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主要集中于“征地拆迁与征收、保障性住房、经合社历次土地征用情况、企业纳税申报”等方面。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我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7件,已全部答复。其中“已主动公开”的1件;“同意公开”的19件;“部分公开”的3件;“不予公开”的9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5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件;“告知做出更改补充”的1件;“同一事件不再受理”的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市建设、拆迁安置、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相关信息、监控视频等方面。“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涉及个人隐私1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的信息8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2016年我区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不收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历年累计收费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区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 15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接受行政申诉、举报0件。截至2016年底,我区因政府信息公开累计被申请行政复议22件、累计被提起行政诉讼5件、累计接受行政申诉、举报0件。
2016年行政复议办理情况:区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机构共收到15件行政复议。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原因是:申请人认为被申请单位未按申请人需求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区政府经审理,依法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原答复的1件,不予受理的1件,撤销原答复并要求重作的13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6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均衡。个别区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最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敏锐度不够,响应滞后、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
二是依申请公开受理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一些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依申请公开涉及到的法律条例理解不透彻,受理业务经验不足,存在依申请答复办理不当的情况。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深化梳理、细化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及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扩大公开信息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2、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定期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针对工作人员业务上的薄弱点有针对性地培训和指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持续加强业务监督,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手册,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 量 单 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610 |
1700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610 |
17002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87 |
244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43 |
67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33 |
133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11 |
44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87 |
244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0 |
83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3 |
1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9 |
21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55 |
13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15 |
22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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