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鼓楼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人民政府 时间:2016-01-11 17:55

 


    引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5〕94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鼓楼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邮编:350001,电话:0591-83517689,电子邮箱:glxxgk @ gl.gov.cn)。
    一、概述
    2015年,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鼓楼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主要亮点和成效
    我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培训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稳步推进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及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区档案馆。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在规定时限向申请人反馈,主动公开及时率和依申请答复及时率达100%;制定《鼓楼区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工作手册》,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报送”等工作提供指导,提高我区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全力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①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等信息公开。我区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衔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将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从区门户网“行政职权公开专栏”中移除,向社会公布。
    ②做好权力清单信息公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立和调整,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制定并印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鼓楼区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鼓政办〔2015〕78号),并向社会公开。
    ③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结合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主动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方便公众查询。按照“能减则减、能优则优、能快则快”的原则,对办事流程进行梳理和再造,压缩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将“程序最优、时间最短、环节最简、效率最高”的要求落到实处。
    (2)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①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我区加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在区门户网站设置“财政资金”专题,下设“本级政府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等二级栏目。由区财政局牵头,按照统一格式,制定本级政府财政预决算和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并以门户网站作为主要渠道进行公开。
    ②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为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我区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在门户网站设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标公告”、“采购目录标准”等栏目,着力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水平,加大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的透明度。
    (3)做好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① 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政策法规和办事指南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公布保障性住房审查对象名单,公开内容包括申请收件编号、申请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等。
    ②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在我区门户网站设置“土地征用”,及时公开我区征收土地公告等信息。
    ③做好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公开。在区门户网站设置“房屋征收告知”、“房屋评估机构选定”、“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栏目,及时公开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确保房屋征收工作程序合法,信息公开,补偿公平公正。
    (4)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在区门户网站开设“重大项目”专栏,公开项目批准、项目进展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
    (5)做好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①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加强社会保险公开力度,做好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政策、领取条件、给付标准、药品目录等信息公开。
    ②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信息。同时规范认证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③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教育领域”专栏建设,做好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学校信息、入学指南等信息发布工作,及时主动发布了如小学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数、入学政策及所需材料等群众最为关心的教育信息。
    ④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由卫计局牵头,做好“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辖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分布,人员情况及各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等信息。
    (6)做好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逐步建立监管体制,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7)做好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①做好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区门户网站开设“生态鼓楼”专题和“环境信息”专栏,由环保局牵头,及时公开闽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城市空气质量等信息。
    ②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等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等。
    ③做好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信息公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对群众通过福州12345、信件、电话等反映的环境问题进行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做出调查处理答复。
    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协调和处置制度。做好城市治理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包括生态环境保护上,加大空气污染应急措施的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
    (8)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①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公开。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及时公开各类有关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和鼓楼辖区药品经营企业资质,不定期开展各项整规活动,强化食品药品专项抽检工作。同时,通过设立监管对象QQ群、微信群等方式,加强与监管对象的沟通交流。
    ②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件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情况、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等信息,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曝光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③做好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公开。为有效预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召开大型宣传活动、座谈会、发放各类宣传单等方式,提高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意识。
    (9)做好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①做好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完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等办事指南信息,制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动服务、收费等事项公开。
    ②做好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
    ③做好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以区门户网站为依托,及时主动公开款物募集和使用情况,提高慈善组织信息透明度,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2、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①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各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以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②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与公文运转、保密审查相结合的公文运转程序, 从拟稿、核稿、审签、发文层层做好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③做好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在鼓楼区“十三五”规划调研工作中,我区鼓励规划的编制方对政府数据进行分析,为规划设计提供有价值的数据参考。
    (2)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①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通过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相应解读信息,使公众全面、及时理解新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时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②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鼓楼区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政务舆情,发现负面舆情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新闻中心报告,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3)进一步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继续规范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对专栏进行全面改版更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3、重点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我区结合工作实际,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的各个环节,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2)推行申请答复文本标准化文本。按照省市依申请工作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增加公民、法人权利告知,保障公民依申请公开权利。
    (3)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
    (4)研究分析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及时梳理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4、着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及时对本行政机关的公开指南进行复查,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2)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加强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
    (3)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
    (4)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5)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
    (6)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由区司法局牵头,开设普法依法治理网,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5、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1)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2)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知识和业务技能普及,把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
    (三)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鼓政办〔2015〕9号)、《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的通知》(鼓政办〔2015〕25号)、《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鼓政办〔2015〕58号)及《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鼓楼区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的通知》(鼓政办〔2015〕84号)等文件;编制《鼓楼区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汇编》及《鼓楼区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工作手册》,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受理、办理、回复、归档等环节的流程,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并加强督查工作力度,深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2015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作用,根据领导人员、分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配有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0个街(镇)、30个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也分别配备1名分管领导和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经费投入8万元。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2015年,我区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建设。一是线下渠道:在区本级政府和各信息公开成员单位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在区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二是线上渠道:在区政府门户网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6个二级栏目。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和优化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使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阅读检索更为便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2条,其中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条,各街镇、各有关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3条。我区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92条,其中区政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3条,各街镇、各有关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1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5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共有20类,其中财政资金类信息 16 条;城市管理类信息2条;法规文件类信息 21 条;房屋征收、补偿类信息21条;概况信息类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95条;机构职能类信息 49条;监督检查类信息32条;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类信息6条;公共服务类信息1条;廉政勤政类信息12条;民生重点类信息9条;人事信息类信息19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23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0条;依法行政类信息6条;政府采购类信息1条;重大项目类信息28条;其他类信息269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目前“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1、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5年区政府、各街(镇以及有关部门通过鼓楼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2条。
    2、公共查阅点。区档案馆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室,要求各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主动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015年我区还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务微博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的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让社会公众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部署及市政府《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5〕172号)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鼓政办〔2015〕106号),明确解读范围,落实解读责任。同时,在区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政策解读”栏目,并发布相应解读信息4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情况
    2015年,我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87条,其中当面申请8条;网上申请56条;信函、传真申请23条。截至2015年底,我区累计依申请公开157条。2015我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来源于“网上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主要集中于“征地拆迁与征收、保障性住房、小学划片”等方面。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我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7件,已全部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44件;“部分公开”的4件;“不予公开”的7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32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市建设、拆迁安置、企业信息等方面。“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涉及国家秘密3件;涉及商业秘密2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的信息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2015年我区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不收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历年累计收费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区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被提起行政诉讼4件,接受行政申诉、举报0件。截至2015年底,我区因政府信息公开累计被申请行政复议7件、被提起行政诉讼5件、接受行政申诉、举报0件。其中2015年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办理情况为:
    (一)2015年行政复议办理情况
    区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机构共收到1件行政复议。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原因是:申请人认为被申请单位未按他的需求提供相关政府信息。经审理查明,区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机构做出了对这件行政复议维持原答复的决定。
    (二)2015年行政诉讼办理情况
    2015年,因为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共4件,其中,1件由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2件由鼓楼区人民法院受理,1件由仓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上述4件行政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均驳回了原诉讼请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提高。个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还存在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上主观能动性不够的问题。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不够熟练。一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要点把握不够清晰、业务操作不够熟练、工作效率还有待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认识,努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化梳理、细化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及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扩大公开信息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2、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持续加强业务监督和工作指导,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手册,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 量

单 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732

1639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732

1639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87

15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8

24

       2.网上申请数

56

10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23

3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87

157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44

6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

7

       3.不予公开答复数

7

1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32

75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1

7

  行政诉讼数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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