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1100-0200-2017-0000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鼓楼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7-01-12
  • 标    题: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严厉整治渣土运输乱象集中行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鼓政综〔2017〕3号
  • 发布日期: 2017-01-17
  • 有 效 性: 废止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严厉整治渣土运输乱象集中行动的通知
鼓政综〔2017〕3号
来源: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时间:2017-01-17 11:58

》》》相关解读链接: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开展全区严厉整治渣土运输乱象集中行动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洪山科技园、福州软件园: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综合管理、集中开展严厉整治渣土运输乱象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1月27日(农历除夕),开展全区严厉整治渣土运输乱象集中行动。现将《全区严厉整治渣土运输乱象集中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2日

 

 

 

 

全区严厉整治渣土运输乱象集中行动方案


    一、明确整治目标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1月27日(农历除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整治渣土运输乱象集中行动。通过本次专项行动,严厉整治渣土运输乱象,强化渣土车运输管理,杜绝渣土车违规超载、违法超速,以及随意偷倒、乱倒卸渣土、滴洒漏、无准运证件及不按审批线路运输、未平斗密闭、未净车出场等违法行为,遏制重大违法事故的发生,规范渣土运输秩序,完善渣土长效管理机制。
    二、强化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全区严厉整治渣土运输乱象集中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黄绍兴副区长和郑炳锋副区长担任总召集人,牵头组织安排,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区效能办、区市容局、区建设局、鼓楼公安分局、鼓楼交警大队、鼓楼道管所等相关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市容局,具体负责整治行动。
    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区市容局负责整治运输企业及渣土车偷倒、乱倒卸渣土、抛洒漏、无准运证件及不按审批线路运输、未平斗密闭、未净车出场等违法行为;鼓楼交警大队负责查处渣土车超载超速、无牌无证、冲闯红灯、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鼓楼公安分局负责打击渣土行业涉黑和暴力抗法案件;区建设局负责监督落实在建工地净车出场设施设置、合规运输等监管职责及对工地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各街道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同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区政府督查室和区效能办对整治行动进行全程督查督办,严肃问责;区监察局负责查办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行为;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对我区渣土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三、落实“五严”要求
    1、实施最严厉的处罚措施。对渣土类违法行为当事人,一律实行顶格处理,并在市行政处罚公示系统中及时公示,并在媒体通报。
    2、实施最严厉的监管措施。区市容局、鼓楼交警大队、区建设局等职能部门要求渣土车运输企业、在建施工工地指定渣土监管责任人,区建设局和相关街镇要对辖区在建工地实行网格化管理,实行定点定岗定责。
    3、实施最严密的协作处理机制。按照《关于协作处理渣土违章车辆和建设施工工地违规行为的工作意见》(榕市容综〔2011〕168号),区市容局将违规渣土车情况报送鼓楼交警大队、区建设局,由交警、建设部门上报市直部门进行协作处理,暂停其年检、季度审验和变更等手续。
    4、实施最严厉的问责机制。对渣土运输企业及车辆的违法行为及建筑工地渣土类违法行为,要启动责任倒查机制,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人员失职、渎职及不作为问题,涉及违法违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5、实施最严厉的队伍整顿措施。区市容局、建设局、交警大队、道管所等渣土运输监管职能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本方案下发之日起一周内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及时整改;对一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整顿教育,严查通风报信、参与企业经营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严格整治措施
    1、对渣土源头建设工地进行普查和突击抽查。由区建设局负责对全区在建工地渣土外运情况进行普查,并将普查资料与鼓楼区市容局共享,齐抓共管,确保每一方渣土都纳入监管。区建设局要经常性组织突击抽查,重点检查在建工地出入口的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净车出场设施设置是否保持完好;区市容局负责检查在建工地渣土车辆与工程车辆是否净车出场,以及渣土车装载是否超标、办理渣土处置核准手续是否完整,全天候无缝隙严查进行渣土运输的无证企业与违规车辆。
    2、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检查、路面巡查和随机设卡抽查。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车辆检验审核,审核渣土车是否存在无牌无证、使用伪造或者变造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者污损号牌等,是否存在加长、加宽、加高货厢栏板、非法改装、不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轮胎是否符合要求。采取路面机动巡查和定人定岗布控设卡检查相集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渣土车是否办理渣土处置核准手续、是否存在破坏卫星定位设施、密闭运输、滴撒漏、车身带泥上路,以及超载超速、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3、加强技术管控。发挥渣土监控平台和城市道路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对渣土车GPS掉线、未按审核线路行驶、屏蔽施工工地监控探头以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立即调动执法力量进行核查处理。
    4、实施“黑名单”制度。市容、交警等职能部门每日交换渣土运输执法处罚信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渣土整治工作情况日报表》(见附件)。专项行动期间,渣土车辆被查处两次以上的,交警大队要上报市交警支队不得为该车办理市区临时通行证,区市容局要及时上报市城管委不得对该车办理渣土处理核准手续;对于擅自处置渣土、发生滴撒漏后逃逸、破坏损毁卫星定位设施逃避监控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渣土运输企业,区市容局要及时上报市城管委,由市城管委依法依规处置;渣土运输企业有10%以上车辆被查处的及建筑工地两次以上因渣土违规被查处的,由区市容局、建设局派驻人员重点监管。
    5、加强有奖举报措施。在新闻媒体中公布举报电话(0591-83702662),鼓励市民举报非法改装、遮挡污损号牌、套牌假牌渣土车,以及非法倾倒渣土、滴洒漏和超速超载等渣土类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的,按处罚金额的10%给予奖励。
    6、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在一周内与全区渣土运输企业、建筑工地签订渣土规范处置承诺书,落实企业渣土规范处置主体责任。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