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鼓楼区南街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南街街道 时间:2023-01-13 09:5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福州市营房里12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622447)。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

南街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其主要类别为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考试类信息1条,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

2、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街积极完善线上线下依申请公开工作,从受理机构、申请所需材料、申请接收渠道、申请办理流程和申请注意事项几个方面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到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法定时限进行实时更新,方便市民快速准确获取有效信息。将通过审核公开信息等文件及时存档,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集中管理发布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发布管理。

4、加强平台建设

进一步做好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红色小广播”、社区幸福通及公示栏等平台宣传政府信息各项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更新我街线下“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等服务,为便民查询提供保障。

5、监督保障

加强内部审核,严格守好审核关口,各部门信息公开内容均通过各科办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核确认,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的严谨性和时效性,加强自我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工作质量。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本年度我街项目招引求实求效。1-9月落地10个项目。开展“百十千”行动服务工作,共服务企业312家、高管665人,配送贺慰用品950份;上报一企一议会议纪要共40篇,企业诉求145件,均已协调解决。积极推动健康市场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保障。

2.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且严格保密流调信息。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通过社区幸福通、微信群等政务新媒体向群众普及疫苗接种、公共卫生相关知识,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印制疫情宣传标语600张,张贴海报1000张。

3.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以主动服务促宣传、以广泛宣传惠企业,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助力公共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4.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及时更新发布政务信息,有效处置政务舆情,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明确依申请公开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对外公开的政策法规、工作范围对象、办理程序和工作时限等予以公示,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四个一”工作机制,2022年网格事部件实时上报、快速处置、跟踪反馈闭合式服务管理模式,已实现数据流转11万余次,处置率99.94%,“12345”热线满意率100%。让群众了解政务公开的内容,更好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5.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遵循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信息公开范围的审查。分清密与非密的界限。对不应公开的涉密信息,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处理多部门或敏感问题等申请事项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综合分析研判。

6.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加强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完善相关办事程序、规范运作,强化监督,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及时更正错误表述、提高公开准确性。做好我街“红色小广播”平台优化升级。积极转发政府网站平台新媒体等重要决策信息。同时以新思想学习教育为主线,增设“学习热点、学习故事、学习论述、学习用典”等栏目,2022年以来共推送新思想文章111篇。

7.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时更新南街服务热线、线路。充分听取民意、响应居民需求,收取意见及建议。线下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方便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咨询等服务。各社区2022年已开展78场恳谈日活动,参与人数929人,收集议题78件,现场解决77件,限期解决1件。有效推动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8.强化工作指导监督。认真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提高网络舆情工作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及时掌握了解网络舆情动态。对涉及当地相关工作的网络舆情、网络谣言等,要迅速与相关部门核实衔接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梳理预测、综合研判,并按程序上报审定后进行处置。积极做好正面回应,通过各政务平台回应群众关切等方面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丰富,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

二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的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还要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街道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鼓楼区南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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