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福州市福沁路20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3712155,电子邮箱:hszdzb302@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逐步规范主动公开标准化工作,完善由镇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调度、部门领导负责、具体人员落实的全流程,确保全面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本镇202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三大类共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人事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1条。
2.依申请公开
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公开《鼓楼区洪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政策咨询解读服务,丰富依申请公开渠道,接收群众政府公开申请及工作建议。2022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关审查。由镇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部门领导把关、具体经办落实,对拟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形式和制度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坚决杜绝信息发布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紧盯重点领域,及时发布重大决策公开、安全生产、民政各项救助资金公示等重点领域内容,每季度开展一次网上调查,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4.平台建设
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完善“政务公开专区”,设置电脑查询区方便群众进行网络自助查询,集中公开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办事服务指南等政务信息资料,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流程等,提供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同时,充分利用“走进洪山”微信公众号,优化推送内容,保证更新频率,回应群众关切,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5.监督保障
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对照市政府网站内容监测结果和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原因分析,举一反三对存在问题适时进行“回头看”。加强监管力度,做好网站的日常巡检和实时监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镇纪委介入进行监督,对违反制度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二)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1.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2022年以来,我镇共走访服务直通车企业864家次,收集问题761件,上报“一企一议”问题388件,多举措快速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确保企业安心发展。
2.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我镇通过企业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向500余家企业宣传发布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帮助企业第一时间了解政策,指导企业进行申报,及时释放政策“红利”,充分利用企业扶持各级奖励政策,积极帮助疫情中的困难企业纾困解难。
3.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严格按要求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持续通过幸福通、走进洪山微信公众号、居民微信群、短信等平台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动态、疫苗接种等信息,对居民关切的问题及时进行回复解答。根据上级指挥部发布内容,及时转发更新疫情防控信息,定期开展集中学习,增强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协同配合。加强流调信息规范化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保密工作培训,对疾控下发的流调信息严格保密。
4.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及时在政务网、微信等平台动态更新相关制度,为社会公众提供全面、清晰、直观的政策解析,方便群众、企事业单位第一时间了解各项制度规定,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5.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完善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行“一站式”办公、“一体化”管理,接办、咨询、初审、核批、用印等环节都在窗口完成。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一服务标准,公开办事指南,设置咨询电话,快速帮助居民群众理清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6.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每一条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部门负责人把关,党政综合办进行复核及发布,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信息。截至目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人事信息1条、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均进行保密审查。
7.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严格按照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划分公开内容的对象群体,通过政务网、张贴公告、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社区幸福通以及政府公告栏等方式进行公开,有侧重性针对不同群体发布信息,让各个群体对公开内容应知尽知。
8.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走进洪山”微信公众号,聚焦洪山工作重点,拓宽市民对“洪山”认知面。守牢舆论宣传阵地,在舆论引导和对外宣传中,增强品牌效应,强化正面宣传矩阵,传播精神文明正能量。
9.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及时公开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及各社区对外服务电话,全面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电话解答、现场解答能力,为居民群众政策咨询提供最直接、最便捷的引导。规范12个社区居务公开内容和时效,推动政务公开和居务公开协调联动,点面结合,丰富我镇政务公开类型、内容和渠道。
坚持从实际出发,本着方便群众,让群众了解、清楚、明白的原则,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专区,配备e福州自助终端机、自助上网机等便民设施,方便群众进行政府信息网上查询。大厅设置书报刊架,摆放服务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及政策文件等相关材料;设置信息公开栏,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10.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管好新媒体,积极传播正能量。加强对“走进洪山”微信公众号的监看,随时关注账号动态,及时发现和掌握针对“走进洪山”发布信息的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并严格落实发布文章“三审”制度。强化队伍建设,建立网评队伍,由镇及下辖12个社区宣传干事组成“红色引领”网络宣传员队伍,重点关注辖区重大事件、意识形态的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定期对我镇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经常性关注网络舆情。
认真分析梳理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对涉及洪山的工作形成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逐项推动落实。截至目前,政务公开发布临时救助信息12条、捐助优抚信息12条、低保特困信息12条、残疾人福利信息24条、减灾救灾信息3条、计划生育1条等。同时,按照工作清单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反馈,并将其纳入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我镇已对2021年度工作要点开展“回头看”工作,并督促部门严格落实清单项目内容,保证各项工作持续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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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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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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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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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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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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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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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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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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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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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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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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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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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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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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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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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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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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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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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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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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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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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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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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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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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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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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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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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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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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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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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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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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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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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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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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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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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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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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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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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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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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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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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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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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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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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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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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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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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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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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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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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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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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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镇将严格对照相关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提高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加强政策解读类信息发布,丰富解读形式,为居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政策解读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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