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福州市福沁路20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3712155,电子邮箱:hszdzb302@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
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时更新镇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机构设置、人事变更等信息。本镇202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三大类共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人事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1条。
2.依申请公开
积极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及时回应群众依申请公开申请。2021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明确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及时公布民政、优抚、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等方面信息。
4.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走进洪山”以及各社区微信公众号平台管理,及时发布有效准确信息。同时,在便民服务中心开设“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方便群众和企业了解政务信息公开,及时获取所需信息。
5.监督保障
根据领导分工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原则,严格按照经办审核、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核的流程进行信息发布审核。同时,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1.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1)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
优化内部程序,完善内控制度,夯实预决算公开工作基础,积极落实明确部门主体责任,加强单位各部门和上级各单位的友好沟通,依法依规,如实做好我镇2021年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
(2)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及时在政务新媒体“走进洪山”、社区“幸福通”等平台发布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信息。充分利用社区工作群、小区物业群、朋友圈等平台,采取入户宣传、张贴公告等方式加大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和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切实做好舆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认识,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1)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及统筹抓好“五促一保一防一控”工作和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做好政策解读发布工作。
聚焦“三个福州”主攻方向,2021年1-12月通过市商务局认证平台企业12家,总营业收入(销售额、营业额、产值)共计170.98亿元。实施“九大专项”行动-海峡财富港湾,按序时推进华润万象城四期、五期建设,购物中心计划2022年4月开业。严格落实《2021年鼓楼区闽宁协作暨山海协作工作要点》,巩固拓展原州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接续乡村振兴工作。根据《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鼓民〔2021〕54号)文件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重点针对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以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为目标,梳理排查辖区重点走访对象,建立低收入对象数据库,并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保障和儿童福利保障。2021年,我镇在政务网上发布临时救助信息12条、捐助优抚信息12条、低保特困信息12条、残疾人福利信息24条。
--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
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解读责任,落实解读机制,转发上级部门重要政策文件解读,积极引导政策推广,为群众答疑解惑。
(2)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
逐步畅通政策咨询渠道,用好“幸福通”“12345热线”“鼓楼智脑”等平台,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2021年,我镇12345平台共收到诉求件4422件,办结率为97.85%,群众满意率达99.98%。
(3)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
2021年以来,我镇认真落实《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宣传部关于在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鼓楼区舆情快速处置流程》等文件要求,对区委宣传部转来的《关于悦府安置房南B区业委会换届1/3选票丢失的舆情反馈》《小区居民向“新媒体畅行876”平台,反映晨光花园小区消防通道常年被占用》《临江公寓小区停车乱象问题》《关于福大庭芳苑“撑衣杆从天而降”险砸中人的舆情反馈》等21篇网络舆情信息迅速做出回应,并按照要求及时反馈情况,确保不发生负面社会影响。
--及时了解掌握政策执行效果。
通过网上调研、政务新媒体、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座谈会等线上、线下方式积极与群众进行互动,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垃圾分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回应群众需求,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助力政策完善。
--密切关注、及时回应重点舆情。
我镇认真落实《鼓楼区“红色引领”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建立由镇及下辖12个社区宣传干事组成的“红色引领”网络宣传员队伍,依托政务公开网、“两微一端”等舆论载体,重点关注辖区重大事件、意识形态涉及社情民意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把握正确舆论导向。2021年以来,我镇核心网评员在各类网站共完成130余篇正面网评任务。
3.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1)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
为快速妥当处置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营造良好网络舆论环境,制定洪山镇政务新媒体应急管理预案:一是加强对“走进洪山”微信公众号的监管,随时关注账号动态,及时发现和掌握针对“走进洪山”发布信息的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二是落实好公众号发布“三审制度”,不发布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运用好政务新媒体统一云监管平台,提前进行在线校对,避免微信公众号发文出现文字错误。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专项检查。
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规范化改造,统一名称和格式,对法定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经常开展自查自纠,镇效能办依据有关规定,对未及时完成事项进行督促整改、通报批评。截至目前,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人事信息3条、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
(2)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积极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逐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时完整公开政务过程和结果信息。
--持续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建设。
积极开展线下专区建设,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民政、优抚、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等信息。在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提供办事咨询等便民服务,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4.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1)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
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主体、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明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范围和内容,明确受理答复程序、答复时限,规定不予受理的情况和保密规则等,严格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
--依法落实信息处理费有关规定。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票据法,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进一步改进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方式,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2)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严格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修订情况,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及发布内容,及时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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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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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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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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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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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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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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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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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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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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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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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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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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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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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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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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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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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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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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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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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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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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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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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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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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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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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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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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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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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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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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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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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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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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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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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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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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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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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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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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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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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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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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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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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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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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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考核和监督等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社区居务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全面。下一步,我镇将加强社区居务公开管理,组织居务公开培训,多维度扩宽居务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提升居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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