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1906-0100-2024-0000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安泰街道
- 成文日期: 2024-11-26
- 标 题: 安泰街道关于成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鼓安工委〔2024〕98号
- 发布日期: 2024-11-28
- 有 效 性: 有效
为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以党建为引领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深化推进新时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新时代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街道党工委决定成立安泰街道社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黄 勉(街道党工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常务副组长:于梦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吴锦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周清勇(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赵炫铭(街道党工委组织统战委员)
王 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谢木珠(街道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
成 员:高盈盈(街道党政综合办主任)
郭 蓉(街道公共管理办主任)
陈宏清(街道公共服务办主任)
林阿娜(街道基层党建办工作人员)
庄 敏(街道基层党建办工作人员)
林 灵(乌山社区书记、主任)
张 艳(五一广场社区书记)
陈躬煌(乌塔社区书记、主任)
陈 婷(于山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相关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吴锦地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生人事变动,由其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另发文。
二、主要职责
安泰街道社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人民信访工作,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统一领导辖区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等。
安泰街道党工委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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