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1100-0300-2018-0002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鼓楼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8-11-09
  • 标    题: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 发文字号: 鼓政综〔2018〕37号
  • 发布日期: 2018-11-1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鼓政综〔2018〕37号
来源: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时间:2018-11-13 14:51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福州软件园,高新区洪山园:

  当前,我国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对推动义务教育均衡、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一体化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鼓楼区作为福建省首批“教育强区”、首批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检”的县区、福建省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先进典型区,在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和基本均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要求,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47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18〕262号)精神,结合鼓楼区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根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和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优先发展、统筹规划、改革创新、提高质量、共享公平、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原则,高质量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整体提升我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实现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教育公平,为我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助推首善之区、幸福之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立足我区教育实际,进一步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到2020年,城区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学校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更加规范;教师资源配置更加均衡,教师轮岗交流深入推进,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一般校教学质量明显改善,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特殊群体义务教育水平显著提升;基本达到国家优质均衡发展要求。

  三、主要措施

  (一)科学规划学校布局

  1.完善中小学校布局规划。根据《福州市中心城区中小学用地布局专项规划(修编)2014-2030》,完善并优化学校布局,全面提升教育基础建设项目效率与品质,切实满足辖区内适龄儿童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需求。认真落实《福州市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若干规定》,实行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的教育用地规划调整联合审批制度,严禁擅自将义务教育用地改变性质用于其他建设项目,或挤占、变更教育用地。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旧改办、区发改局、区建设局、鼓楼国土分局

  2.建立学校建设协同机制。加强各相关征迁实施单位、建设项目属地街镇及市、区各建设管理职能部门的协调,确保教育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各校园建设工程由区教育局(委托人)作为建设单位,鼓楼建工集团(代建人)作为代业主负责项目前期报批、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建设方案确定及项目进度督导等,切实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推进建设进度,提升建筑质量。严格控制代建项目工程投资,把好质量关、安全关、工期关和投资关;对规划条件及土地出让文件要求配套建设学校的住宅建设项目,确保配建学校与住宅首期项目建设落实“三同步”要求,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落实“交钥匙”工程。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旧改办、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建工集团、鼓楼国土分局

  3.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施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教基〔2018〕64号)精神,制定并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计划,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统筹,实施城区中小学扩容工程,合理扩大办学容量;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把好入口关,按照市教育局出台的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办法,着力做好消除大班额各项工作。2018-2020年,全区规划新建、改扩建及结构加固中小学14所,建成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25.5万平方米,新增学位1万个。到2020年,完成市、区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的任务。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旧改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鼓楼国土分局

  (二)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4.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提升改造工程,凡新建和改扩建的学校,一律按照省定标准设计配备,确保建成一所、达标一所。对现有区属学校的办学条件进行全面核查,补齐短板,达到省定配备标准;对无扩大教育用地可能的学校,通过控制办学规模等方式,确保校舍面积、教育装备等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全面推进学校章程建设,落实义务教育管理标准,提高“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达标率。到2020年,区属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综合差异系数基本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认定要求。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

  5.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深入推进鼓楼区智慧校园建设,实施鼓楼区智慧校园“1+2+4+X”规划项目。到2020年,在实现班级网络带宽不小于15M的基础上,增加办公室、电脑室、专用教室的使用带宽;建成鼓楼区物理链接层次的教育城域网,保证网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深入推进鼓楼区智慧教室建设,到2020年,智慧教室建设达到750间以上,占教室数的80%。建设鼓楼区教育管理和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成面向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职人员的一体化综合应用平台,涵盖人财物管理和教学服务等各个方面,促进区域内优质教育数字资源均衡发展和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开展智慧教学培训和应用研究,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数字办

  6.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学校招生管理,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阳光招生等政策。加强计划管理,实行公办、民办小学同期招生、免试入学。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7.规范校园安全管理。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健全学校综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治理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依法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有效遏制和防范安全责任事故。重点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校车管理、食品安全、消防标准化建设、校舍维护、传染病防控等制度,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师生安全。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综治办、鼓楼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局、鼓楼消防大队、鼓楼交警大队

  (三)统筹优化教师队伍建设

  8.缓解我区教师缺编现象。健全教师补充机制,加大面向国内双一流大学招收优秀毕业生的力度。同时,每学年按实有学生数核定教师编制并按照一定比例补充教师;在编制已满而教师不足的情况下招收编外聘用合同教师,每年招收编外聘用合同教师计划及人数报送区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同时继续通过招考从优秀编外聘用合同教师中招收部分教师。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9.推动教师“区管校聘”改革。坚持“抓好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不断完善”原则,不断推进教师“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区教育局在区委编办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区人社局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师编制数与岗位数量,并报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备案。由区教育局宏观调控,学校按需设置工作岗位,多轮竞聘上岗。继续加强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实行名优骨干教师、优质校教师向一般校流动机制。优质校教师每学年到一般校交流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3%,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人数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10.加强岗位管理和绩效考核。以绩效考评为抓手,将校园基础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学区共同体等工作列为绩效考核范畴,探索正向激励机制。结合学校工作特点,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的行政干部考核选拔制度。注重名优教师的专业引领能力与业绩成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聘期奖励性绩效津贴,职称晋级、评优评先、干部提拔予以优先考虑。学校要根据教学、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特点实施分类考核,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进一步提高课时工作量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倾斜。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并按照《福州市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实施办法》(榕教综〔2017〕139号)规定执行等级考评。加强各校园一线教师管理,严格规范借用审批制度,需借用的教师须上报区政府研究同意,并将教师在编在岗情况作为职称评聘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完善编外聘用合同教师管理制度,将其考核纳入编内教师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11.提升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学习宣传优秀教师典型,落实好“四有好教师”“优秀教师”“十佳班主任”“师德之星”评选和“师德报告会”等典型培育制度。严格师德考评管理,每位教师的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规范新教师岗前培训,加强名优教师培养,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规划人才梯队序列。加快推进区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力争2021年前,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成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强化进修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严把教研员入口关,在专业发展、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等方面予以倾斜,促进教师培养与专业发展一体化。加强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开发建设,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师培养培训有机融合,探索“人工智能+”教师教育工作,大力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推进培训自主选学,建设选学服务平台,实行培训学分管理,建立培训学分银行。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12.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教师绩效工资核定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的实际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依法足额、全面落实教师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政策。贯彻落实《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榕教人〔2018〕29号)精神,提高编外聘用合同教师的待遇。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四)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13.培育德育工作新亮点。持续探索学校德育工作的新规律和新方法,认真贯彻《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完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深化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大力推进校园普法教育、毒品预防和反邪教等宣传教育。继续抓好“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劳动教育”“家风家训”“研学旅行”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做深“鼓楼少年好习惯”行为养成教育,启动鼓楼教育微信公众号“好习惯打卡”行动,培养鼓楼少年独特的中华民族精神气质、现代生活方式和文明习惯。深入挖掘辖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内涵,开展鼓楼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工作,发挥福建省心理健康名师工作室带头辐射作用,加强心理团队区域联动。推进家校共育,实施“家庭教育名家讲堂”普惠行动。构建党、团、队紧密联动的德育工作格局,打造鼓楼中小学“红色基因领航工程”。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妇联

  14.加强体育和美育工作。统筹解决体育、美育师资不足问题,开齐上好体育、美育等国家课程。创新课外体育活动载体,保证学生每天在校锻炼一小时。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范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实施中小学美育设施设备补缺提质工程,到2020年全区中小学体育、美育教学条件达到配备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精神,培养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运动技能和艺术特长,满足学生个体发展和多样化的活动需求。支持学校开发有特色的体育、美育校本课程,推动体育、艺术课程改革的发展。创建体育、艺术类特色(传统)学校,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格局,完善体艺特色基地校布点。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体局

  15.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施质量提升工程,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互联网+教育”发展战略,按照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智慧校园和智慧课堂建设,构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新模式。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快内涵建设,提高全区中小学教学质量水平。强化初中教学管理,创新管理方式和教学方法;强化小学优质校引领、辐射作用;深化学区共同体管理,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6.实施初中阶段学校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坚持育人为本,结合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在初中教育教学工作中突出素质教育核心理念,重视课程、实践、文化育人,建立面向全体学生的多元多维评价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五)精准关爱特殊群体

  17.完善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政策,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根据市教育局出台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办法,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按照福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采取积分制办法、自主报名结合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就读。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推动“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鼓楼公安分局、区数字办、区财政局

  18.重视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大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创建力度,加快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强化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管理,积极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与普通初中联动机制。补足配齐特殊教育教职工,加强特教师资培养培训。落实“一人一案”全纳教育,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财政局、区残联

  19.完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面实施“两免一补”(免教科书费、免簿籍费、对寄宿制学生实行生活补助),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子女接受教育。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办

  四、有关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学校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工作,持续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双培养工程,注重把优秀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优秀教师。创新“三会一课”形式和党支部活动,争创学校和学区党建工作特色和品牌。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突出抓好学校德育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各校园“红色阵地”建设,强化校园内的红色教育。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

  (二)强化行政推动

  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高质量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方案,明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加大区级统筹力度,积极探索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分布推进的规划与路径。加大区级统筹力度,区教育、发改、财政、人社、编办、国土、建设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资金投入、职称评定、教师编制、人才流动等方面制定出台政策措施或优化服务,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确保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建设局、鼓楼国土分局

  (三)保障经费投入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坚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给予优先保障,经费投入进一步向教育薄弱环节倾斜。落实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调整优化义务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从硬件重点投入到软硬件并重转变,逐步加大学校软件投入力度。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四)加强督导评估

  进一步推进教育督导网络平台建设,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的创建工作。积极组建“专项督查小组”,针对我区接受“两项督导”和“教育强县”省、市督导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对有关单位和学校进行跟踪督导,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的进行问责。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效能办

 

  附件:鼓楼区区域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重点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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