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园林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道山观弄1号,邮编:350001,电话:87564692,传真:87564497)。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21年,鼓楼区园林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区的工作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依法依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具体落实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5个方面,体现如下: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鼓政办〔2021〕41号)文件要求,根据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公开指南,及时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2021年新增公开政府信息2条(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25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我中心无依申请公开件和办理情况,历年累计为0件。
3.政府信息管理。及时调整信息公开栏目,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及保密审查程序,从严把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范围,对各栏目信息实施动态更新。
4.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平台维护管理,落实主体责任,让市民进一步了解我区园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在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和信息公开栏等及时公开政务信息,通过公园的宣传栏以及党员志愿服务等形式加强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宣传,每季度将公开信息报送区档案馆等。同时,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提高服务水平,更好接收群众诉求。
5.监督保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园林信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2021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未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1)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稳步实施预决算公开,公开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定期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说明及相关报表等信息。
(2)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坚持做好本系统涉及疫情防控信息动态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持续展开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宣传工作。利用公园、景区的宣传栏和党员志愿服务等形式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1.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准确信息,解读通俗易懂。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门户网站,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2.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充分利用“12345”热线、一线处置、来信来访及智脑等平台联动管理,2021年全年,共接到12345呼叫中心派发诉求件648件,满意率100%。
通过网上问卷调研、民意征集等方式,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广泛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建议,了解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此外,密切关注涉及园林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1.规范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整合部门网站至区政府门户网站,优化充实本部门网站内容,规范发布机制,统一管理,突出公开、突出服务、突出互动,权责清单一目了然,直面社会监督。
2.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保障信息公开发布权威渠道。围绕园林领域的行业信息、政策法规、重大专项开展、重要活动、教育学习开展等,解读政策法规,民意征集反馈,积极正面引导社会舆论。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总结编写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经审核后,按时在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3.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以基层群众需求为导向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梳理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结合我区实际认真研究补充本单位承担的服务职责,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改进: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有待提升,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及社会、公众期待相比,存在差距。二是公开内容的多样性有待挖掘。三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中心将按照新《条例》和区政府对信息公开的部署安排,结合本部门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开展新《条例》的学习,深化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以适应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要求。二是要加强政策解读,推送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更多发布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努力形成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三是积极参与培训,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方面的政策,在实践中有序锻炼队伍,提高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鼓楼区园林中心
2022年1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