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1252-2500-2020-0000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0-11-09
- 标 题: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鼓市管〔2020〕155号
- 发布日期: 2020-11-12
- 有 效 性: 有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做好2020年的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鼓政办〔2020〕6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推动我区市场监管水平迈上新台阶,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阐释“六稳”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六保”等相关政策信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多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使政策内涵透明,帮助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政策精神。重视收集反馈的信息,针对市场和社会关切事项,更详细、更及时地做好政策执行情况及宏观数据解读,正向引导社会预期,减少误读猜疑。
(二)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审批科要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照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同时加强与区数字办的沟通联系,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对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在梳理细化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明确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和公开依据等,形成区级《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确保公开事项全面精准、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四)推进预决算公开。本部门上年度财政决算信息、经批准的预算信息要及时在网上公开。要按照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深化“三公”经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进阳光行政,并在办事指南中列明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全部事项。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监督。
(五)推进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做好食品药品执法专项行动、质量提升行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及时公布质量抽检结果。
(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围绕重大决策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媒体和公众集中关切的事项,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信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对涉及我区市场监管方面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政务舆情,积极回应。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确定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公众参与事项和方式,积极搭建政民互动平台,畅通互动渠道,切实听取企业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七)明确建立“两单两库一细则”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在政府信息网上公示两单两库一细则。推进《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DB35/T1792-2018)》省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
(八)推进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受理流程、处结渠道、办理时限等内容公开。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公开和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点分析结果公开。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案件信息公开情况。
(九)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十)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公开。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及时公开。
三、监督保障措施
(一)强化公开领导,落实任务分解要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能,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的要求,做好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严格实行政务公开“三审三核”制度,各责任单位在公开信息发布前要填写“信息签审单”,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布。对重大突发性事件相关信息应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发布。
(三)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各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禁发布涉及党和国家以及机关内部秘密或危害社会安定等信息。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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