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 时间:2022-01-21 16:58
鼓房综〔2022〕9号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98号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邮编:350001,电话:87556456,电子邮箱:glqz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鼓政办〔2021〕41号)文件要求,细化职责分工,实时跟进推动,为广大人民群众及时、规范、高效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具体如下:
  1.规范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24条,其中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23条,其他类信息1条,主要包括房屋征收告知、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
  2.强化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件的办理流程,并指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流转、协调、督办、答复等工作。2021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共计22条,均已办结,按期办结率100%。受理方式包括当面申请、网络申请和信函申请。其中同意公开数11件,区分处理后公开数5件,无法提供数6件。
  3.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专项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专设信息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1名,相关科室政务公开联络员各1名。同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相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及时予以公布并报送区档案馆,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
  4.完善平台建设。为确保政务公开栏目内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我局实时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更新。聚焦群众关注关切问题的重点领域,如零星地块精准旧改、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等工作,实事求是地公布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查询、获取信息。
  5.发挥监督实效。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凡上网的信息均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保密领导小组审查后公布,确保无泄密事件的发生。由局监察室对运转和办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明确工作任务,全面抓好落实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自身职能,细化工作任务,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同时,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健全完善全方位信息公开解读机制,努力提升监督效能和信息公开实效,确保本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细化职责分工,深化政务公开
  (1)紧扣“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密切跟踪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同时,加强对物业企业及中介机构的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二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积极配合区财政局做好本局财务决算信息公开,并将相关招投标信息及时在鼓楼区政务网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假期人员流动等在行业内转发权威信息;及时跟进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督促物业企业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公众提高认识,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以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抓好政策解读发布并及时转发上级部门政策解读信息。二是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进一步畅通政策咨询渠道,在“12345热线”及“一线处置”等平台,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三是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重点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物业管理、住房保障等方面的舆情,及时做出回应,主动释疑解惑。本年度我局开展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等方面的网上问卷调查,了解掌握了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并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3)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做好政务信息管理,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梳理我局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平台,配合区数字办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针对政务新媒体建设一哄而上、重复建设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
  (4)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公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强化服务理念,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政府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同时,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

0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公众对依申请公开的关注度提高,依申请公开内容更加复杂化,特别是对房屋征收、物业管理等问题要求公开的内容更细、更全面,造成对部分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程度把握不准。
  (二)改进措施
  1.完善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规则及相关工作方案,规范依申请公开案件的受理、分派、答复等环节的操作。同时,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主动、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强化公开意识、加强专题培训。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学习,从更深的角度来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专业化水平,确保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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