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政府办 时间:2025-01-15 09:39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5号楼,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73297,电子邮箱:glxxgk@sina.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按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依法、全面、准确、主动地在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各栏目相关信息。2024年,区本级政府及政府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2条,主动公开及时率100%。

  2.依申请公开方面。精准规范答复意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告知书救济途径,在信息公开指南中完善信息公开申请方式。做到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痕迹化。2024年,区本级政府及政府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均已答复并办结。因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两件,均被市政府维持。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按照信息发布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常态开展政府信息日常监测和风险排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利用技术手段和人工检查等方法对发布内容进行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筛查,确需发布涉及隐私等相关信息的,一律进行脱敏及隐私处理。

  4.平台建设方面。针对政府网站的栏目设置、服务功能、互动交流、板块定位以及政务公开等方面进行持续优化,形成了融合最美窗口、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政民互动和专题专栏六大板块的综合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围绕三个方面:一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体化集成服务,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二是创新应用5G、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升政府数字化服务的效果;三是开发和利用公共数据资源,打造创新典型应用场景。

  5.监督保障方面。制定下发《2024年鼓楼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每季度通报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力单位,以考核评估促规范、促提升。定期自查政府网站及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规范、高效开展。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开设政府网站特色专栏。围绕全区重点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围绕财政资金、重大决策预公开、重点项目建设等35个重点栏目,发布信息7489篇。围绕教育、社保、住房、婚姻生育、医疗健康和企业开办等10个主题领域,融合提供新闻动态、政策通知、办事服务、查询服务、互动知识等各类信息资源,通过挖掘网站资讯、互动数据,推出文体旅活动日历、便民服务政务地图等近20项数据应用服务,为群众提供沉浸式、情景式服务。

  2.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积极打造部门、街镇微信公众号集群协同,抖音、微博公众号联动展示的政务新媒体矩阵,23家政务新媒体账号形成联动展示,提升政务公开传播力。2024年,积极转发省市重要信息145篇,转发率100%,共发布信息10250篇。严抓公开质量和频率,丰富信息内容,发布形式更活泼,每日跟踪各个新媒体监测更新情况,保障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的时效性、准确率、渗透力和传播力度。

  3.抓好互动交流工作建设。围绕个人生命周期和企业成长历程,组织全区34个区直部门开展互动问答471篇,建立丰富的互动知识库。围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申报”“点题整治”“基层卫生服务”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政策开展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87期、在线访谈14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8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0

0

0

0

0

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完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常态化、长效化沟通交流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足,部分信息公开还停留在浅表层,未能深入系统全面地解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举措。三是公开的连续性有待加强。部分信息公开稍有滞后,时效性、连续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2.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对各信息公开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持续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定期监督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在公开内容上注重拓展深度和广度,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举措的解读和宣传,确保群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所需信息。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