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与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5号楼,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73297,电子邮箱:glxxgk@sina.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制定下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鼓政办〔2022〕46号)等文件,明确任务、时限、责任单位,将全年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区本级政府及政府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96条,主动公开及时率100%。
2.依申请公开方面。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南内容,畅通线上、线下各类申请渠道,安排专人第一时间受理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组建区人民政府顾问团,邀请法律顾问分析研判申请内容,参与提出答复意见,为后期可能发生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做好准备。2022年,区本级政府及政府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本年内答复办结21件,跨年度办结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密、不涉敏、不涉个人隐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保障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集中统一、内容准确、更新及时、查阅检索下载便利。
4.平台建设方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拓宽互动交流渠道,打造集“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为一体的综合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5.监督保障方面。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及时督促、通报,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持续动态更新全区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指南,推动服务公开应用场景化,有效提升政务服务的透明度、便利度。动态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目录,推进清单目录深层次应用,实现与政府管理、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
2.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发布工作。把政策解读工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明确政策解读的范围、责任主体,实现重要政策解读全覆盖。明确解读责任,建立解读机制,对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原则,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紧扣政策重点、社会热点和民生焦点,保证解读质量。区政府门户网站2022年共发布政策解读37篇,综合运用图文、音频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3.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完成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及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体验。场所建设方面:一是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标识;二是配备自助电脑及电子智能屏,便于群众通过网络自助查询政府信息;三是依托LED显示屏、便民书报架、智能引导屏等载体,摆放政务公开相关材料,展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信息,营造良好氛围。工作保障方面:一是认真学习、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形成全链条规范表单、台账;二是畅通反馈渠道,通过设置意见箱、建立意见收集小站等方式建立意见收集反馈机制;三是指派专人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解答问题。
4.加大对本地区、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区信息公开办的牵头作用,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和引导,确保区政府门户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
5.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为确保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到位,进一步总结经验、提高公开质量,区信息公开办牵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政务公开“回头看”工作。各成员单位对照《2021年鼓楼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及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明细,逐项核查工作完成情况,对发现问题全面整改,确保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7 |
0 |
3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1 |
2 |
0 |
0 |
0 |
0 |
2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 |
1 |
0 |
0 |
0 |
0 |
1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 |
1 |
0 |
0 |
0 |
0 |
3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9 |
2 |
0 |
0 |
0 |
0 |
2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1 |
0 |
0 |
0 |
1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有不足,人员力量需要加强,专业化、理论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对标先进地区还有差距,仍需进一步推进。三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方式方法还不够丰富多元。
2.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锻造专业化队伍。通过办公室系统会议、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开展政务公开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信息公开工作贯穿到各部门、各街镇工作始终,确保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学习借鉴优秀地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经验做法,充分吸收意见建议,优化办事工作流程,在专区布局和功能设置上更加完善。以区政务服务中心搬迁整合为契机,打造政务公开特色样板。三是拓展政策宣传阵地和渠道,积极通过政务新媒体做好政策解读信息公开,采用短视频、真实案例、H5等方式,多样化解读重要民生政策,让政策解读工作更接地气、更通俗易懂。探索创新政务公开服务模式,扩大服务受众,实现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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