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政府办 时间:2020-01-31 13:29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年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87571226,电子邮箱:honeystar07@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印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鼓政办〔2019〕65号),通过鼓楼区政务网、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依托区档案馆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9年,区本级政府及政府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38条,主动公开及时率100%。
  2.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认真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依申请公开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相关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确保程序合法、流程合规。2019年,区本级政府及政府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件,答复及时率100%。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修订完善《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等政府信息管理有关规定,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增强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4.平台建设方面。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统筹管理和日常维护,建立健全鼓楼区政务网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对外发布或补充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职权目录等政务信息,确保内容全面、分类合理、层级清晰。
  5.监督保障方面。制定《鼓楼区政府办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自查与互查、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务公开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整体工作。 
  二是抓好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各科室相关人员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建立有效机制,定期对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1

 0

 0

0 

0 

 0

 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6 

 0

 0

0 

0 

 0

 6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 

 0

 0

0 

0 

 0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1

 0

 0

0 

0 

 0

 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个别科室因日常工作任务繁重,致使报送信息不够及时,工作主动性仍需加强。
  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统计、投诉举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机制和工作程序,细化执行标准,落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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