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1101-1200-2021-0001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鼓楼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1-06-30
- 标 题: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消防工作重点责任目标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鼓政办〔2021〕43号
- 发布日期: 2021-07-0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消防工作重点责任目标的通知
鼓政办〔2021〕43号
来源:鼓楼区政府办
时间:2021-07-05 10:37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福州软件园、高新区洪山园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条例》和《福建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闽政办〔2013〕126号),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消防工作重点责任目标的通知》(榕政综〔2021〕38号)精神,现将鼓楼区2021年度消防工作重点责任目标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区政府将于今年12月底前组织对各街镇、两园区、区直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重点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因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或未完成规定目标任务,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群死群伤火灾、严重社会政治影响火灾以及其他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的,将按有关规定实行消防工作“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属地街镇、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责任单位如遇机构或职能调整,其消防安全职责由承接相应职能的部门承担。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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