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1101-0600-2018-0005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鼓楼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18-11-20
- 标 题: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鼓楼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健康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鼓政办〔2018〕95号
- 发布日期: 2018-11-26
- 有 效 性: 有效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人民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福州软件园、高新区洪山园:
《福州市鼓楼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健康服务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
福州市鼓楼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健康服务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辖区特色优质资源,不断提升全区服务重点企业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1.服务对象。纳入区重点企业服务直通车名单的一、二级高级管理人员(简称高管,下同),根据企业规模及对我区经济贡献情况,每家企业合理确定2至5名高管,其中每家企业一级高管不超过2名。
2.服务内容。为区重点企业高管办理保健服务卡(分一级、二级两档),每人每年享受1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按照属地街镇服务原则,为享受免费健康体检的企业高管提供家庭医师签约服务,优先安排省、市医联体医院的预约就诊、转诊,享受便捷医疗服务。
3.职能分工。由区卫计局负责设立区重点企业保健办,配备专职人员,依托东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重点企业高管的健康服务和体检经费结算等日常工作;各街镇、园区负责辖区重点企业的宣传告知和可享受健康服务的重点企业高管资格预审;区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对可享受健康服务的重点企业高管进行复核和备案造册后,抄送区重点企业保健办,会同区重点企业保健办对体检费用进行审核把关;区财政局负责将重点企业高管健康服务项目经费列入年度专项预算,并及时将预算经费划拨至区重点企业保健办,实行专款专用。
4.审核管理。各街镇、园区对照本辖区重点企业服务直通车任务清单,收集汇总可享受健康服务的重点企业高管的佐证材料(需由企业法人把关签字),进行资格预审后,统一上报区企业服务中心复核。区企业服务中心按照属地划分、对象类别及级别标准进行备案造册,按照动态管理原则,于每年3月底前将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1、2)抄送给区重点企业保健办。不在年度动态更新名单内的保健卡自动失效与废止。
5.建卡分发。区重点企业保健办按照区企业服务中心汇总的备案登记表,为可享受健康服务的重点企业高管办理健康体检卡(分一级、二级两档),由区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分发至各街镇、园区,由各街镇、园区发送至具体企业。
6.定检机构。区重点企业保健办负责联系确立省立医院、省二医院、福州市中医院为定点机构,协调定点机构为可享受健康服务的重点企业高管提供套餐式及个性化的体检项目。
7.时间安排。为及时便捷地为重点企业高管提供健康体检服务,每年安排在5-6月或9-10月份,由重点企业高管持健康体检卡,在上述集中体检时间段内任选一家体检机构进行1次健康体检。
8.待遇标准。企业一级高管按福州市厅级干部保健体检标准(每人每年男性1200元、女性1450元)、企业二级高管按福州市处级干部保健体检标准(每人每年男性550元、女性650元)享受健康体检服务,在定点机构范围内自行选择体检单位。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福州市鼓楼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一级)健康服务备案登记表
2.福州市鼓楼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二级)健康服务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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