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鼓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文体旅局 时间:2024-01-03 15:02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32邮编:350001,电话:0591-63661081,电子邮箱:glqwtl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文体旅业务职能,加大对政务工作中、公共文体服务、旅游资讯等方面公众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联系密切的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运行、决策部署落实等,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既保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简化网上申请填报手续,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目前,我局建设有“鼓楼文体旅”、“福州市鼓楼区博物馆”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鼓楼文化、旅游、体育等相关信息,所有公开发布的信息严格执行内容审核制度,2023年鼓楼文体旅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10条,福州市鼓楼区博物馆公众微信号发布信息44条。在东南网、海峡网、福州日报等省市级媒体推送信息29条,学习强国推送信息2条。

  5.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领导岗位调整情况,明确领导责任,落实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配齐相关工作小组成员,切实做好我局权利配置情况更新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绩效考核体系。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议。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深入解读政策措施。2023年,为加快推进我区文创走廊建设,做大做强做优文化产业,我局牵头起草《建设鼓楼区文创走廊 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聚焦品牌提升、体系构建、供给创新、服务升级四大领域,充分发挥三坊七巷、软件园的产业聚集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在全区范围内构建以“三坊七巷”为核心,内河沿岸、城市中轴线为主要走廊,特色文创产业集聚式发展的“一核二廊五片区”产业布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以文字解读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正确引导舆论,增强政策的影响力。

  2.积极解决群众诉求。我局紧扣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总体要求,聚焦群众诉求满意度,进一步深化工作机制,全力做好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办理工作,建立发现问题、上报问题、解决问题的全过程线上闭环运行机制,提高疑难研判效率、增强协调督办依据,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用热线“小端口”服务民生“大发展”。2023年,我局办理12345诉求件共375件,办理完成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49件。

  3.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规范我省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参照《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福建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2023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实施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审批(县级权限)11家,实施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变更审批(县级权限)37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终止审批8家;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县级权限)10家,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更申请(公共游泳场所)4家,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3家。

  4.做好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我局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本机关权责事项,主动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上网公开,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更新机构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领导简介等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资源配置使用效率、强化预算约束力,推进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和相关报表公开,详细公开财政拨款经费使用情况,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推动打造阳光财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主动公开的范围需进一步细化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公开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围绕重点领域,扩大公开范围。细化主动公开范围、种类、方式、时限等,采用多种形式全方位公开政府工作信息,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做到准确、全面、及时、有效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鼓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1月3日

  鼓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1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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