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卫健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18120,电子邮箱:fzglwjj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制度,细化审查标准,明确审查流程,特别是对涉及国家安全、个人隐私的信息加强审查力度,确保信息安全和准确。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布《福州市鼓楼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鼓楼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保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4年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2024年度我局共在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信息26条,历年累计公开672条。
2.依规办理,高效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畅通申请渠道,提供线上线下多种申请途径,方便人民群众申请信息;加强对申请形式和内容的审查,对不符合要求或申请表述不清的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补正;严格规范答复形式及内容,做好对答复信息的审查,并严格把握答复时限,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高效和准确。2024年度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5条,均及时办理到位。
3.加强管理,有效执行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为保障政府公开信息质量,我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等各项制度的规定细化公开范围和流程,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储存、公开等全流程的详细制度,明确各业务部门在信息管理中的职责,加强技术支撑,提升平台数据处理和存储能力。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和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对涉及重大舆情事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及上报,保障政府信息发布合法、合规、合情、合理。2024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发布不当引发的舆情以及相关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
4.巩固提升,深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管理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巩固并完善政府信息平台管理相关制度。2024年我局持续政府信息网站卫生健康栏目进行优化,加强“医疗卫生”“政策问答库”“政民互动”等平台信息更新效率;推进“鼓楼卫健”官方微信公众号特色栏目设置,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定期检查、维护信息发布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安全稳定,确保信息安全。我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的正向宣传作用,激发平台效能,提高为民办事效率。
5.强化监督,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的公信力,我局建立健全针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制度,完善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核”监管机制,加强对政府公开信息真实性、有效性和影响性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度,有效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202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举报申诉件。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持续构建政务公开组织体系。2024年度我局进一步调整并完善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了领导职责,厘清了部门分工,组成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和监督、协调辖区卫生健康单位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本领域公开信息把关的工作结构。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局办公室组织涵盖信息发布、舆情应对等内容的培训,提高人员业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制度,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责任落实到位。
2.稳步夯实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我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宣传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将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和发布程序逐步细化和优化,规范流程管理,做到信息公开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明确保密审查职责分工和审查程序,做到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齐开展、互不误;加强人员培训,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学习,提升人员能力,积极借鉴好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改进工作。
3.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划建设。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卫生健康政务信息的需求,我局严格根据上级部门对政务平台管理要求,加强对涉及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平台的栏目进行优化调整,统一页面设计、栏目设置标准,提升群众搜索体验。及时更新栏目信息,聚焦群众关心的医改政策、健康扶贫、公共卫生、疾病防控、计划生育、项目进展等相关信息加强政务公开。强化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平台内容准确。
4.充分激发信息发布平台正向效能。充分发挥“鼓楼卫健”新媒体平台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正向宣传效力,统筹用好报刊等主流媒体、自媒体网络平台、宣传栏公开栏、电子屏幕等宣传阵地,宣传普及卫生健康政策法规和健康科普知识,开展疾病防控工作正面宣传报道,引导公众了解并熟知政府防控措施及医疗服务,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2024年度我局通过“鼓楼卫健”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共462篇,中央级媒体宣传报道9篇,省级媒体报道39篇,市级媒体报道31篇,使群众能够了解到鼓楼区医疗服务特色及医疗资源优势,让“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我局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开展舆论舆情监测与管控。2024年度共处理舆情信息4 条,同时,畅通12345和智慧鼓楼等官方网上便民服务渠道,及时了解群众诉求,落实好一线处置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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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96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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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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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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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中,我局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第一,政府信息公开及发布的渠道还不够多样,2024年以来主要还是针对固定的公开网站、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再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力度、深度以及平台的深度优化建设进行施策;第二,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审查制度,加严对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内容的质量进行把关,持续规范信息行文版式,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接下来,我局将坚持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流程,强化监督考核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依;继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增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和信任;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建设,完善栏目设置布局,增强网站的安全和稳定性,为公众提供便捷的信息获取渠道;逐步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用,发挥好新媒体平台信息传播高效、互动交流性强的优势,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制度,保障新媒体平台有效运行;积极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交流,自觉学习先进地区、部门的优秀做法,及时掌握最新的政策法规和工作要求,实现人员专业化水平的有效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专此报告
福州市鼓楼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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