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1120-2500-2025-0000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鼓楼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25-01-24
  • 标    题: 关于印发《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鼓卫办〔2025〕2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4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鼓卫办〔2025〕2号
来源:鼓楼区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5-01-24 16:28

  区总医院及各分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现将《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鼓楼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建设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使政务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廉洁、务实、高效。根据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工作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增强公开实效,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提升卫生健康工作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知情权、参与权。

  二、重点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政务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各项决策事项和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推进我局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要纳入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办公室要督促各建议和提案办理处室落实办理结果公开。(牵头科室:综合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局相关科室要制定并公布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牵头科室:医政医管和中医药管理科,责任单位:区卫生监督管理所)

  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全面公开我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责任科室:规划发展和财务科)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市属卫生健康单位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责任科室:公共卫生和科技信息化科)

  8.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公开;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工作;加强公共场所、医疗、放射诊疗、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监督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妇幼健康和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和中医药管理科、公共卫生和科技信息化科,责任单位:区卫生监督管理所)

  9.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解读好医疗卫生领域补短板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10.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局主要领导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按“谁主管、谁发布、谁解读”的原则,由各科室具体负责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11.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的“三同步”工作要求。(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12.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处室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13.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责任单位:区总医院及各分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14.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卫生健康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认真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牵头科室:综合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责任单位:区总医院及各分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责任科室:医政医管和中医药管理科)

  2.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责任科室:医政医管和中医药管理科)

  3.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加快整合信息系统,向区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政务数据。通过市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其他部门数据,凡可从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得到的数据,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牵头科室:综合办公室,责任科室:局相关业务科室)

  4.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及时处理12345便民投诉咨询平台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建议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建议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及时回复,正确回复。(牵头科室:综合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5.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牵头科室:医政医管和中医药管理科,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6.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责任科室:医政医管和中医药管理科)

  7.推动信息同源管理。推动权责清单进驻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责任科室:医政医管和中医药管理科)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号),强化责任管理,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管理。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责任科室:综合办公室)

  2.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编制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建成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为公众提供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开放开发统一窗口。按照“领域、行业、部门、主题、服务”等多维度的数据主题分类整理完成第一批拟开放的政务数据集,做好数据开放安全保障,依法依规加快向企业和公民开放相关数据。(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3.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牵头科室:综合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责任单位:区总医院及各分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4.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牵头科室:综合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总医院及各分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牵头科室:综合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责任单位:区总医院及各分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2.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结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6周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牵头科室:综合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责任单位:区总医院及各分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要完善委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牵头科室:综合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4.开展我局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要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清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牵头科室:综合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5.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要组织开展卫健系统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区妇幼保健院,各街道(镇)卫健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开展情况要列入全年落实情况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牵头科室:综合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总医院及各分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三、工作保障

  1.加强责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已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考评指标,同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我局已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根据相关要求,逐项分解工作任务。各责任科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推进任务落实,各配合科室应积极主动配合,结合业务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2.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相关业务工作监督检查范围,对各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落实工作加强跟踪督查和推进落实。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的指导,完善工作细则,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3.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网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确保公开工作既符合国家和省、市、区的政策要求,又具有符合保密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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