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疾控中心/局卫生监督所,区妇幼保健所,各街道(镇)卫健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爱卫办,局机关各科室:
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鼓楼区卫健系统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有序推进全区卫生系统垃圾分类工作。
鼓楼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鼓楼区卫健系统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5月1日起全市执行的《福州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2019年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卫生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区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动员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做到人人自觉分类投放垃圾,实现投放收集、交运全面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二、组织机构
区卫健局爱卫办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的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区卫生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研究、部署,统一领导全区卫生系统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局爱卫办。负责卫生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各医疗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培训
局机关和各医疗单位要根据《鼓楼区生活垃圾分类培训知识汇总》(附件2)定期在本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工作。培训指导广大干部职工明确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普及垃圾分类怎么分、如何分。
(二)广泛宣传
各医疗单位要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闻传媒及单位内简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办公群、签名栏等渠道,通过定期举办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日常推送垃圾分类小常识、倡议书传播、志愿者宣传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提升干部职工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动员干部职工自觉践行垃圾分类,引导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积极参与“当一天垃圾分类宣传员”志愿活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和减量,并将垃圾分类的习惯带进家庭、辐射小区。
(三)配置设施
局机关和各医疗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配置分类垃圾桶。单位办公室每个楼层公共区域设置湿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三类;设有食堂的单位公共区域主要设置湿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其中湿垃圾桶数量按需增加;单位院落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有害垃圾桶原则上在办公区域(包括楼宇或院落)的主要出入口设置1个。
(四)收集转运
局机关和各医疗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洒、倾倒或者堆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清运时间根际实际需要确定。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考核标准》及《鼓楼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处置专项督导方案(2018-2020年)》的文件要求,严格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时贮存、集中处理等,杜绝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的情况发生。
四、职责分工
鼓楼区卫健系统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管医院由卫健局医政科及监督所督促落实;辖区内的省属、市属医疗机构和民营社会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街镇卫健办、爱卫办负责督促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市、区已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内容。我局作为省级文明单位,更应对照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的标准自查自纠,率先实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局机关和各医疗单位分管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筹划部署,建立责任分工,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项任务分解到人。
(二)建立机制,规范管理
局机关和各医疗单位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帐制度,记录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分类投放垃圾量及分类运转等情况,同时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梳理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医疗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络员(请于4月3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发送至爱卫办邮箱1729488105@qq.com,联系人:郑巧丽联系电话:87600423),每两周向区卫健局爱卫办报送垃圾分类工作信息。
(三) 严格考评,确保实效
区卫健局成立专项检查组,不定期对各医疗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点评。被检单位对存在问题要认真抓好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上报区卫健局爱卫办。各医疗单位也要做好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鼓楼区卫健局(爱卫办)垃圾分类成员领导小组名单
2.鼓楼区生活垃圾分类培训知识汇总
鼓楼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