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鼓楼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统计局 时间:2025-01-10 09:18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8612289,电子邮箱:gltjj2017@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我局认真梳理工作职能,以统计重点工作任务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涵盖多个领域2024年共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其中,业务公文4篇,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篇。

2.依申请公开方面。为公众提供多种信息公开申请途径,确保公众能够便捷地获取所需信息全年收到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件,我局收集整理数据后,及时给予申请人邮件回复,在信息公开后台管理系统发布。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对拟公开发布的信息进行确认、审批、监督和检查,确保信息公布的准确性、规范性、时效性。未发生网络失、泄密事件及重大网络舆情事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全面建设安排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以企业和公众需求为导向,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

5.监督保障方面。认真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做好日常监测,及时公开局有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与群众的监督。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清晰界定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相关流程。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紧密结合上级统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在鼓楼区政务网上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开预决算情况。

2.加强信息发布,做好日常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与统计重点工作相结合,将社会广泛关注的经济普查、统计数据等信息及时发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政府网站更新信息数87条,其中统计工作动态19条,统计数据图解、统计月报、季报、年报、经济运行简况39条,政策问答14条,政府采购信息等15条。

3.围绕工作职责,促进普法执法结合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意识,结合我局的普法职能和执法实践,定期、不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4.拓宽渠道形式,加强线上线下互动。以政府门户网站和局公开宣传栏为媒介实现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更新了“在线访谈”、“互动知识库”等栏目,丰富了信息公开工作形式,畅通政民互动的有效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尚存在一些差距与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挖掘和表现形式上仍有提升空间。

2025年,我局将主动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与局相关科室、经办人员的协调配合,由局主要领导牵头定期组织自查,确保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时间节点;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局实际情况,持续组织学习新要求、新规范,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报送质量,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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