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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鼓楼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统计局 时间:2024-01-05 11:2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8612289,电子邮箱:gltjj2017@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我局认真梳理工作职能,以统计重点工作任务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安排专人管理维护,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涵盖业务公文、机构职能、部门动态、政策解读、通知公告等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统计数据、“双随机、一公开”、政府采购、部门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2023年共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条。

    2.依申请公开方面。不断完善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收到并回复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3年我局继续完善网站栏目,建立健全了信息上网审查制度、网络管理制度和移动存储设备使用制度,对网上拟公开发布的信息进行确认、复核、审批、监督和检查,确保信息公布的准确性、规范性、时效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未发生网络失、泄密事件及重大网络舆情事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配合相关部门优化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以局政务公开栏、上级业务部门网站为载体,及时上传信息公开内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5.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局机关办公经费统筹。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标准化工作来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2.同步中心工作,回应群众关热点。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统计重点工作同步开展、同步推进,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经济普查、统计数据等重大事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政府网站更新信息数91条,其中统计月报、季报、图解数据18条,其他政务公开信息73条。

    3.围绕统计工作职责,加强执法普法权责公开。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意识,结合我局的普法职能和执法实践,对2023年的普法工作进行梳理,并更新《福州市鼓楼区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福州市鼓楼区统计局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4.线上线下结合,加强互动交流。我局以政府门户网站和局公开宣传栏为主要载体,实现线上公开和线下宣传相结合,丰富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畅通政民互动的有效渠道,更新了“民意征集”、“网上调查”和“互动知识库”三个子栏目,收集民意,反映民生,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有待提升,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表现形式方面较为单一,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和培训,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在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基础上,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创新信息公开手段,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好区政府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使人民群众能够详细了解统计工作、支持统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福州市鼓楼区统计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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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鼓楼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鼓楼区统计局 2024-01-05 11:2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8612289,电子邮箱:gltjj2017@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我局认真梳理工作职能,以统计重点工作任务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安排专人管理维护,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涵盖业务公文、机构职能、部门动态、政策解读、通知公告等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统计数据、“双随机、一公开”、政府采购、部门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2023年共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条。

    2.依申请公开方面。不断完善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收到并回复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3年我局继续完善网站栏目,建立健全了信息上网审查制度、网络管理制度和移动存储设备使用制度,对网上拟公开发布的信息进行确认、复核、审批、监督和检查,确保信息公布的准确性、规范性、时效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未发生网络失、泄密事件及重大网络舆情事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配合相关部门优化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以局政务公开栏、上级业务部门网站为载体,及时上传信息公开内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5.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局机关办公经费统筹。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标准化工作来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2.同步中心工作,回应群众关热点。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统计重点工作同步开展、同步推进,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经济普查、统计数据等重大事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政府网站更新信息数91条,其中统计月报、季报、图解数据18条,其他政务公开信息73条。

    3.围绕统计工作职责,加强执法普法权责公开。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意识,结合我局的普法职能和执法实践,对2023年的普法工作进行梳理,并更新《福州市鼓楼区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福州市鼓楼区统计局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4.线上线下结合,加强互动交流。我局以政府门户网站和局公开宣传栏为主要载体,实现线上公开和线下宣传相结合,丰富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畅通政民互动的有效渠道,更新了“民意征集”、“网上调查”和“互动知识库”三个子栏目,收集民意,反映民生,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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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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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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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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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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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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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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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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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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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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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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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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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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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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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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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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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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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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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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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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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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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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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有待提升,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表现形式方面较为单一,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和培训,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在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基础上,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创新信息公开手段,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好区政府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使人民群众能够详细了解统计工作、支持统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福州市鼓楼区统计局

    2024年1月3日

     

     

    以下内容由AI分析
    核心要点

    内容由AI生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