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鼓楼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统计局 时间:2023-01-12 10:43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88612267,电子邮箱:gltjj2017@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公开范围涵盖组织机构、人事变动、规划计划、资金安排、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策解读等各个方面。此外还对外公布我局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便于群众与我局的联系。做到公开行政、透明行政,将全局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2022年共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条。    

2.依申请公开方面完善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规范答复文书予以书面答复。依法落实信息处理费有关规定。全年收到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2年我局继续完善网站栏目,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改造,按照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专栏,及时更新内容,主动公开各类规划信息,做好单位预决算信息的公开,增强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4.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做到“先审查,后公开”。

5.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我局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站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操作运转,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局机关办公经费统筹。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议程,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实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实现政务公开的长效管理。

2.注重工作时效,规范信息公开。一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动态、信息公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二是推动政府公开工作规范,严格信息审核程序,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审核,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规范办理程序,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政府网站更新信息动态56条。

3.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充分利用信息化的手段,拓宽信息公开工作的渠道,以政府门户网站和局公开宣传栏为主要载体,实现线上公开和线下宣传相结合,丰富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公众对统计数据的需求量增加,而其中一些数据统计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责范围,无法满足信息公开需求,导致公众对我们工作产生误解。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提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当前,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新的经济形态蓬勃发展,产业间相互融合,应进一步对统计法规、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宣传有关统计知识,解读有关统计法规、政策,使人民群众能够详细了解统计工作、支持统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福州市鼓楼区统计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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