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年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88612289,电子邮箱:gltjjb@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本机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情况进行综述,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2019年我局深入贯彻实施《条例》,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强化公开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以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政务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为着力点,立足自身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对推进我局的效能建设,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有着积极的作用。
1.主动公开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鼓政办〔2019〕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职能,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019年度我局共发布10篇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其中,规划计划2篇,业务公文7篇,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篇,年度报告1篇。
2.依申请公开
我局2019年度共接到2件依申请公开件,均由于我局不掌握有关信息,因此无法提供,我们在核实后第一时间给予申请人书面回复并在网站上及时在信息公开后台管理系统发布更新。
3.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培训学习,强化日常管理,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平台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建设,由局主要领导主抓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分管领导,同时要求全局各科室、各个专业把此项工作作为本科室、本专业的一项基本性工作抓紧、抓实。充分发挥局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政府信息严格按照类别在网站分类集中公开,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局单位各科室通力配合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内容。加强与区数字办信息公开小组的沟通协作,增强协同联动。
5.监督保障
认真履行局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做好日常监测,及时公开局有关情况,切实提高局政府网站建设和运维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意识。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公开、解读各级统计部门的相关政策
对各级统计部门相关的政策时刻保持重点关注,对统计相关政策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落实措施等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解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要进行重点解读,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加强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健全完善重大舆情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办事创业堵点痛点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2019年我局充分运用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等解读形式,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林琳于三季度参加在线访谈活动,就“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服务鼓楼高质量发展”进行实时交流,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等重要载体作用,扩大传播范围。
3.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为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以及加强联动,更好完成第四次经济普查收尾工作,截止2019年12月,本年共公开含普查中心数据质量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中标公告、省市督检动态、传达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动态及培训动态等共11篇。
4.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全力配合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定期、不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5.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
2019年我局充分发挥鼓楼政府网统计局专题栏目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截至12月份共发布各类信息104条,其中“公告”22条,“鼓楼统计”55条,“统计数据”10条,“统计分析”11条,“政务公开”6条,我局将继续增强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
6.加强政府信息报送工作
2019年我局按要求每季度及时向区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信息材料、福建省政务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报送相关公开材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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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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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 |
0 |
1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57.33万元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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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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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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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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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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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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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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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2019年以来,随着对统计业务规范化的重视,社会公众对数据公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受相关法律法规限制,主动公开的范围仍十分有限,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我局将根据信息公开条例,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更新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力争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统计数据服务。
六、其他报告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福州市鼓楼区统计局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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