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年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38464;传真:0591-87563202)。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20年,鼓楼区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鼓政办〔2020〕65号)要求,制定《鼓楼区商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鼓商务〔2020〕123号),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公开质量。
1.主动公开。2020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6篇,涉及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20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局领导工作分工、促进商业消费增长、奖励申报及农贸市场疫情防控等内容,保障公众信息需求。
2.依申请公开。2020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文件。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关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3.政府信息管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编写、发布政府信息,加强信息内容审核,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强化政策解读工作。每季度将公开信息内容汇总报送区档案馆,便于存档查阅。
4.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用,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并按期采集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数据。发挥好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作用,根据市商务部门及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完善办事指南,对所有办事所需材料制作电子模板方便企业下载使用。
5.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信息公开前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于网站上发布。组织经办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培训,深入了解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全面梳理、公开我局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发布《福州市鼓楼区商务局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鼓商务〔2020〕8号),展现全局机构配置情况。公布《福州市鼓楼区商务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明确普法对象、普法内容、载体阵地、普法方式和普法节点,履行普法职责。
2.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1)助力做好“六稳”工作。通过召开第一季度经济工作座谈会、举行第二季度招商项目签约等会议活动阐释相关政策、开展招商引资,着力做好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等工作,发布相关工作动态2篇,展现“六稳”工作举措成效,释放积极信号,提振市场信心。
(2)助力落实“六保”任务。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疫情促进商业消费增长措施的通知》、《关于促进商业品牌首店进驻示范步行街区若干措施》和《福州市商业品牌首店进驻奖励申报评审实施细则》等纾困解难、激发市场活力的惠企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力度,跟进资金流向、使用情况,使政策资金公开透明。积极组织企业参与福州市“惠聚榕城消费季”活动,承办“全闽乐购·游商圈”首发团启动仪式、“夜色撩人2.0”——2020鼓楼区夜色经济街区嘉年华活动,扩大内需,炒热消费氛围。发布相关工作信息5篇,加强活动宣传力度。
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1)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
我局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相关法律制度,在外资企业设立方面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两项审批服务事项,极大简化了外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流程。同时积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根据清单内容,经一步降低了外资企业准入门槛,为企业打造了更加优质,快捷的营商环境。
(2)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
一是精简行政许可事项。2020年7月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市、县商务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闽商务[2019]233号)精神,在网上办事大厅删除了“外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核查转报”事项办事指南。
二是完善窗口审批服务。制定我局“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事项清单,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服务事项13项,均已列入清单。其中“最多跑一趟”事项9项,“一趟不用跑”事项4项。同时现有的13项行政服务事项已经全部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均已实现在线申报、在线提交、在线审查。
(3)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
今年9月,我局联合市商务局、中信保福建公司、城北建行举办2020年外贸扶持政策宣讲会,邀请鼓楼区近40家企业参会,向企业介绍、解读各项扶持政策,解答企业疑问,着力提升政策解读效果。
4.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1)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动态。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对辖区内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和非星级宾馆等场所的防控工作及基本生活物资供应情况进行实地巡查指导,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动态1篇,鼓楼新闻网采纳并发布相关信息2篇,“家在鼓楼”公众号发布信息1篇,让公众及时了解我局应对疫情的相关工作举措。
(2)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普及。一是向辖区内农贸市场印发《关于转发国务院<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鼓商务〔2020〕87号),普及日常卫生管理、环境卫生设施、各区域卫生要求和个人健康防护等知识,同时订制《预防新冠重点场所防控技术指南(农贸市场)》的折页宣传册及海报,扎实推进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增强应对能力。二是举办鼓楼区“文明餐桌”治理专项行动倡议会、参与2020年福州市“我们的节日·重阳节”主题活动鼓楼区专场活动,持续开展文明用餐、疫情防控的宣传并发布工作动态2篇,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 |
14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1 |
59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90273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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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足,与公众互动较少,如问卷调查栏目公众参与度不高。二是主动公开信息以转发上级文件为主,本单位主动公开信息较少,内容不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宣传工作,通过政府网站这一主要平台增加互动,充分了解群众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二是继续完善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各科室公开要点和工作责任,积极收集可公开信息,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福州市鼓楼区商务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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