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审计局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52327,邮箱:345979220@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21年,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审计署《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确定的主要任务,以及区委区政府提出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区审计工作实际,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加大审计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促进依法审计,推动审计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中发布机构职能1条,业务公文2条,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条。在区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局审计审前公告,提升审计工作透明度。同时,按要求及时公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报告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立依申请公开,上传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开通了邮寄、电子邮件、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申请等渠道,明确了受理机构、程序、办理时限。2021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2020年结转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固定一名人员担任信息管理员,对政务信息进行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内容更新以及其他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信息管理员严格遵循《条例》中的要求操作,对信息公开的流程及各项公开内容信息公开更加及时有效,规范透明。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省审计厅网站、市审计局网站、《中国审计报》、《审计杂志》、今日头条等多媒体平台公开发布政府信息稿件。全年依托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26条,及时更新责任范围内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坚决避免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出现,提高政府信息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利。
5.监督保障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二是积极参加区政府召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和相关培训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对局政府信息工作进行自查,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区档案馆送交政府信息公开材料,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群众的监督。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聚焦审计工作职责加强执法普法权责公开。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意识,结合我局的普法职能和执法实践,对2021年的普法工作进行梳理并更新《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同时根据相关文件及规定,推进权责清单调整规范工作,依法更新、公布《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权责清单》。
2.聚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强专项审计信息公开。开展了区大数据服务中心(数字办)2020年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区民政局2020年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区园林中心2018-2020年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垃圾分类审计调查等有关工作,深入了解老旧小区改造、社会救助、公园养管养护实施情况、垃圾分类和收运实施情况,及时发布专项审计开展情况信息。
3.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各部门政务信息共享。结合街道、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开展辖区营商环境建设调查。审计建议辖区内街道、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服务体系,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特别是把市场主体关切和辖区征迁规划发展进一步有效衔接起来,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并依托各部门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提升服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4.聚焦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我为群众办实事信息公开。开展了点亮社区困难群众“微心愿”、招录实习大学生、助力提升内河水质、促民生综合意外险提升成效、关注老旧小区电梯增设和更新改造等活动及审计工作,把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当成审计工作的分内事,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事项审起,以信息公开的形式展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5.聚焦重点项目,推动财政政策落实。坚持大数据审计为引领,实现对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的大数据审计全覆盖,开展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项目的审前公告进行公开,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针对审计问题,强化落实督促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制度。围绕上级审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通过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切实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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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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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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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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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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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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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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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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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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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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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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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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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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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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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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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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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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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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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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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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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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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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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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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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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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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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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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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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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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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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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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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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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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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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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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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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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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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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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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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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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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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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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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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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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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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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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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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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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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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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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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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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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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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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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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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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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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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公开力度存在一定的不足、解读信息形式比较单一等问题。我局将按照《条例》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热点问题,积极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提高公众对我区审计工作的认知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2022年,在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同时,将加大信息解读力度,采用文字、数据、图表、图文结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丰富解读内容、提高解读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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