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年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审计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52327,电子邮箱:345979220@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及区委区政府具体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现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1、积极主动公开,规范公开流程。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条,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44条,在“福州市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职能1条,业务公文2条,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条,并将相应文书移交鼓楼区档案馆,方便公众查阅,保障应该公开的内容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
2、细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增强公开实效。分解政府信息公开任务,严格落实相关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确保程序合法、流程合格。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建立台账,做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增强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管理,并及时主动送交档案馆存档,做好常态化政务公开的管理工作。
4、加强平台建设,维护平台管理。将福州市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渠道,及时、主动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建立健全政务网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对外发布或补充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
5、建章立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强化监督管理,建立有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编写了《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内设机构》《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机构职能》,更新并公开《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2、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紧紧围绕“六稳”、“六保”政策,开展了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监督专项审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审计、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专项审计等有关工作,并深入企业了解复工复产、政策受益情况,及时发布专项审计开展情况信息。
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持续关注基层服务产业发展和营商环境工作,在街镇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把街镇协税护税工作、招商引资项目生效和项目跟踪服务方面工作纳入审计重点内容。审计工作反映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实际执行情况,鼓励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有效应对疫情、共渡难关。政策执行人员积极参加政策解读和培训,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
4、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审计中,通过大数据审计手段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孕产妇管理等电子数据进行分析及筛查,审计过程中加强居民个人信息保护,严格落实居民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5、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积极参加区数字办组织的信息公开专职人员的相关培训,同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组织全局参加保密工作视频培训会,认真学习《审计署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有关审计保密工作的内容、标准和要求。积极参与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共同打造整体联动、响应迅速、同步发声的新媒体矩阵体系,扩大权威信息传播范围,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6、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加强本单位预决算、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项目的审前公告进行公开等审计工作。规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健全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审计督促、各有关方面协调配合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落实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及时有效得到落实。跟踪检查审计项目整改落实情况,做好审计结果通报工作,提升审计结果应用。同时,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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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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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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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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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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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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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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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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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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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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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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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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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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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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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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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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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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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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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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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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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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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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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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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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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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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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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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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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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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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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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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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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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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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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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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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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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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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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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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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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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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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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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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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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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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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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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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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省、市、区政府的要求、社会和审计工作发展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扩大。
(二)具体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大审计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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