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1109-2500-2020-0001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鼓楼区委依法治区办
- 成文日期: 2020-05-26
- 标 题: 关于印发《鼓楼区2020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鼓委法办〔2020〕3号
- 发布日期: 2020-05-28
- 有 效 性: 有效
区直各单位、部门: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根据《福州市鼓楼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鼓法宣办〔2017〕2号)要求,现将《鼓楼区2020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对照任务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请各单位、部门将各自的责任清单于2020年6月10日前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并将截屏存证发到区委依法治区办邮箱glyfzq@163.com。各单位落实清单情况将作为区直单位“谁执法谁普法”相关考评的重要参考。区委依法治区办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予以通报。
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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