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人社局 时间:2023-01-12 17:33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239号二层,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24244)。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22年,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有效地公开鼓楼区人社局相关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2年度本部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1条。
  2.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22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上年度结转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3.加强信息管理。建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负责人的业务素质,并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
  4.推进平台建设。根据《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鼓政办〔2022〕46号)要求,我局按照目录规范相关要求,及时对我局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完善。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针对群众较为关注的就业政策、稳岗扩就业政策、技能培训政策等进一步公开,确保信息透明化,增强信息公信力。
  5.强化监督保障。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亲自抓,局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层层抓落实,确保政务公开有序推进,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准确。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办要求,开展政府信息测评整改工作,对标对表,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在本局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1.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开展省、市人才政策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讲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家在鼓楼)、鼓楼区就业创业网等平台积极宣传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场租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见习补贴等相关政策,组织超100名高校毕业生申报省、市创业项目,兑现各类补贴超150万元。
  2.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对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相关政策进行针对性宣传解读,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通过各街(镇)社区LED公示栏、宣传手册、招聘会现场提供咨询服务、召开宣讲会等形式,宣传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等援企稳岗政策,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引导符合条件企业及时申报,做好援企稳岗扩就业工作。利用“鼓楼区公共就业创业平台”“家在鼓楼”、社区幸福通等媒介,广泛进行政策宣传。通过制作短视频等方式,以简单明了的方式宣传稳岗惠企政策。
  组织召开十街镇劳动保障所业务经办培训会。培训中结合工作推进情况,从各项政策、经办系统操作、线下服务流程等方面作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同时利用PPT进行了操作演示,让全体参训人员更好理解相关政策,掌握经办规程,确保真正学懂、弄通、会用,切实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通过日常业务答疑,就基层经办人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面对面进行了解答,为存在困惑的工作人员介绍了经验和做法,提升了经办队伍的业务能力。
  3.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
  为做好鼓楼区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与“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五年规划的有效衔接,我局积极推进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延续见证补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政策,2022年度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合计25576人次,审核发放提升行动资金2391.94万元。
  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大力支持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组织在岗职工(在本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开展以岗位技能类课程为主的技能培训,对符合要求的按规定以每人500—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2022年度合计培训企业职工8867人次,审核发放职业培训补贴1401.29万元。对企业组织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证书类型和等级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共计2家企业开展企业直补培训取证65人次,发放职业培训补贴资金3.25万元。
  鼓励个人劳动者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受理并审核通过个人见证补贴4724人次,发放补贴资金384万元;推广应用通用券,大力开展知识型工种网络培训,合计培训结业11097人次,使用电子培训券金额554.85万元;组织公益性互联网营销师培训301人,马兰花创业培训77人,使用电子培训券金额41.65万元;与区医保局联合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人员专项培训69人次,发放职业培训补贴资金6.9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没有及时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二是规范和信息更新速度和互动能力有待提高。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实质;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规范公开,进一步优化互动栏目,增强互动性,继续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提高群众对人社政策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成为人社服务群众方便、快捷的“窗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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