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年6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239号二层,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24244)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9年,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主动保障公众在人社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我区人社系统的政务公开水平,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进行发布,避免出现信息积压与不及时发布等现象,对发布的信息做到准确无误。本年度共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5条,历年累计公开222条。
2.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收到公开申请后,及时处理,并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3.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有关要求编制、公布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保密制度等保障信息公开工作。
4.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依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的功能作用,及时准确公开本单位重点工作,并及时将公开信息报送区档案馆,以供社会公众查阅。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途径、程序和审核等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分级审核、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和《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鼓政办〔2019〕65号)及任务分解表,制定了《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有关业务科室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专人负责业务信息公开工作;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应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并根据工作需要,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内容上进行更新完善,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正常运行。
1.推动重大规章制度公开
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权益的重大规章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措施(试行)>的通知》《开展2019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方案》等规范性文件。
2、推进教育培训信息公开
对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验证。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关于开展2019年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的通知》《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鼓楼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鼓楼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度鼓楼区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等规章。
3.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2019年以来我局按照规定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8年度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说明》、《2019年度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说明》,方便公众查阅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 |
1 |
1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6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6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2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55442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我局信息公开主要是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公开,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媒介等传统媒介、新媒体公开信息比较少。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不够丰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有些决策、规定、计划、方案等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在培训、宣传、运维、监管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规定时限在门户网站公开,并及时报送档案馆,方便公众查阅。
2.进一步完善公开专栏内容。针对机构改革后情况,进一步完善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丰富专栏内容,拓展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3.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监督评议和信息公开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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