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鼓楼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民政局 时间:2025-01-13 10:58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1号楼4楼办公室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34847,电子邮箱:fzsglqmz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立足我局实际,聚焦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积极落实责任分工,按照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全方位推进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准确。截202412月31日,公开政府信息共3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0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类信息3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民生重点社会公益类信息5条,其他类信息2条。按要求公布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采购信息等信息。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流程,把牢审查发布关,确保公众合理信息获取的需求。2024,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到群众书面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针对区民政局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请的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信息发布的审查力度,按照“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建立政府网站安全防护应急机制,进一步做好网络安全防护。明确信息保密审核的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2024年度无泄密事件发生。

4.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我局设有“鼓楼社区幸福通”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民生相关信息,所有公开发布的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2024年度“鼓楼社区幸福通”微信公众号共推送消息227条。

5.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积极组织开展保密教育、涉税政府信息的保密防护,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查和监督落实,不断完善和规范工作流程,在公开的前置环节把好内容的政治关、保密关,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政务公开落实。鼓楼区民政局全面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做到思想认识再提高,深入学习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新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压实工作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优化信息发布,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鼓楼社区幸福通”微信公众号,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实时更新动态,发布、转载各类政策解读信息,并结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等宣传活动,积极发布相关活动报道。

3.强化责任意识,做好隐私保护。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三审制度,按照信息“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自查自纠,定期对政务公开中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泄露公民个人隐私。同时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把好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避免引发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多,公开形式需进一步拓展。二是有的公开内容还不规范、不具体,部分内容更新不及时。三是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还不够深入。

下一步,局将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体制,继续拓宽优化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能力,确保信息工作常规化、规范化开展,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便民服务”作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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