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年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1号楼,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34847,电子邮箱:1585908771@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鼓政办〔2019〕65号)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分解下达了全年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以签发文为重点,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有信息在公开前,严格保密审查,把好主动公开关,对关系民生保障的重要信息,均第一时间发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开政府信息共54条。其中:业务公文类信息22条,人事类信息1条,民生重点类信息10条,社会公益类信息14条,其他类信息7条,历年累计968件。在鼓楼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并报送福州市鼓楼区档案馆,供公众查阅。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2019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条,为网上申请,涉及内容为“彩票赊销行为的处罚情况”、“‘闽运巷’名称命名的申请材料”,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条。2019年我局已答复依申请公开“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无法提供”的政府信息1条。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19年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全面深入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积极推进社会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重点民生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上报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专人负责实施。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责任科室申请,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申请公开受理的规范化操作。
(2)加强政策解读。一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2019年民政工作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局主要负责同志能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民政工作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如养老、民生兜底保障等工作重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文件,提前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三是增强解读回应效果。2019年,我局结合领导干部走街串巷、社会救助扩面调研及“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开展送政策进社区、入户政策宣讲等,主动将社会救助、居家养老、婚姻等政策法规送到群众手上,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率和受益面。四是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每月及时公布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社会救助情况和社会福利等发放落实情况。
4.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充分发挥民政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要求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策法规、制度文件、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规范平台建设,确保栏目内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并做到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继续畅通办事指南等现有公开渠道,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权威性和实效性。今年以来,通过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54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均主动及时公开更新、内容准确。定期向区档案馆送交公开信息,便于民众能在相关场所查阅所需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制定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程序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由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并在信息发布前逐级审核把关,强落实信息公开安全责任。
二是始终坚持从源头和信息审核上规范程序,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按照新条例等文件有关要求,及时进行查缺补漏,更细致地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工作,每年一月初将本机关年度报告上传门户网站,接受社会公众的审阅、监督。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我局从自身工作的特点出发,把公开透明作为民政工作的基本要求,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有关电子政务公开的要求,不断充实政务栏目内容,机构职能、行政许可类信息长期对外公开,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随时公开;财政预算、人事信息按规定对内和对外公开,提高公开内容的时效性。低保补助、孤儿保障资金发放等信息均对外公开。推行政策执行阳光透明,深化权责清单公开,规范公开办事指南事项,推行简政放权,各类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
1.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指定专人负责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职责。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民政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已将2018年民政局决算说明和2019年民政局预算说明上报财政审核进行公开。
(2)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①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重点围绕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事项,每月进行一次信息公开。一是制定下发《福州市鼓楼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将3000元以下的临时救助补助金的审批权限下放至街道,精简审批流程,及时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发放临时救助118人次、37.73万元。二是认真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及时为低保193户246人发放低保金154.72万元,为低保边缘21户46人发放补助金6.94万元,为特困人员16人发放特困供养金20.63万元。低保户新增16户23人,退出14户18人。
② 脱贫攻坚领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推动对口扶贫协作工作部署要求和《鼓楼区与岷县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协议》精神,把帮扶岷县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统筹部署,强化组织、资金保障,紧抓扶贫项目对接与落地,在“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方面,主要完成山海协作和东西部扶贫协作两项工作,充分发挥鼓楼区区位、经济、人才、技术等优势,通过开展资金帮扶、教育帮扶、旅游协作、街镇结对等方式开展山海协作对口帮扶永泰工作,以及对口帮扶甘肃省定西市岷县人才支援、资金支持、产业合作、劳务协作等方面积极完善党政主导、部门合作、企业参与、社会帮扶机制,进一步深化对口帮扶协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岷县加快发展,努力实现双方互惠双赢、共同发展。
③ 养老服务领域。公开养老事业发展基本情况;公开养老机构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范围和标准;公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居家社区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服务质量评估结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及时通过网络媒体、报刊杂志等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对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的科室、基层单位认真做好舆情风险源头评估,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养老服务、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热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2019年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共收到299条市民提问,已回复299条。
4.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围绕“放管服”改革,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服务事项全过程公开,公布政务服务清单目录。一是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全面梳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清单,改社会组织年检为年报公示,取消了6项养老机构以及2项社会福利机构行政审批,形成《鼓楼区民政局“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其中19项为“一趟不用跑”事项,32项为“最多跑一趟”,凡涉及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由审批办公室对权责清单系统进行调整,并同步更新福州市民政局网站、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及省网办事大厅网站相关事项办事指南,及时对权责清单调整事项进行公开事项,将入驻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公布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并动态调整。二是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已在网站公开。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梳理编制并公布了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三是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公告,及时公布社会组织年检情况;做好社会组织信息录入和档案整理工作。根据《鼓楼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区级社会组织随机抽查的通知》(鼓民〔2019〕79号)要求,我局于7月26日至8月2日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随机抽取了7家区级社会组织,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区级社会组。织随机抽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在局政务网站通报。
5.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把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不断强化领导,规范运作,加强监督,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促效能,推动民政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对民政政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针对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科室在上报信息的同时要加强信息的公开审查工作,采集的信息需经科室负责人进行审查后,报送至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各部门报送的信息,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登记并报局办公室进一步进行公开审查,审查通过后及时进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8 |
0 |
7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5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8 |
0 |
0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51751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内容更新不够及时,民政信息涉及面多量大,由于办公室人手较少,从事专职信息公开人员不多,有些重要信息就很难按要求及时快速的更新。
2.发文的细节重视程度不够。一般干部在发文拟稿中存在着格式、字体、落款等问题。
3.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信息报送不及时,信息报送不足,收集信息困难。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是强化审核,认真履行公开职责义务。坚持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布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归纳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易错易误点,进行补充完善和细化信息公开分类,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能全面地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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