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1108-0200-2025-0000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鼓楼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03-07
- 标 题: 鼓楼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区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鼓民〔2025〕32号
- 发布日期: 2025-03-07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全区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区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全区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下同)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全区各社会组织须于2025年5月31日前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对所属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后盖章,并督促其按上述要求报送。对逾期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有关材料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全区社会组织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须知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25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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