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1108-0200-2025-0000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鼓楼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01-24
  • 标    题: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发文字号: 鼓民审〔2025〕4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鼓民审〔2025〕4号
来源:鼓楼区民政局 时间:2025-01-24 17:34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画院:

你(单位)提交“福州市鼓楼区乌山画院注销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注销。
    你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福州市鼓楼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102B21446511Y;法定代表人:林大岫;注册资金:叁万元;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风景区乌山顶)注销后,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将印章销毁凭证,银行账户、税务登记注销凭证复印件交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由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公告。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25年1月2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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