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1108-0200-2024-0005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鼓楼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4-09-18
  • 标    题: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发文字号: 鼓民审〔2024〕17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8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鼓民审〔2024〕17号
来源:鼓楼区民政局 时间:2024-09-18 09:51
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泰安准物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交“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泰安准物业服务中心注销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注销。 

  你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办事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102310542294Y;法定代表人:李祥安;注册资金:叁万元;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加洋路27号。)注销后,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将印章销毁凭证,银行账户、税务登记注销凭证复印件交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由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公告。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24年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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