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1108-0200-2021-0002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鼓楼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1-06-18
  • 标    题: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准予“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社区建设促进会”注销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 发文字号: 鼓民审〔2021〕11号
  • 发布日期: 2021-06-28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准予“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社区建设促进会”注销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鼓民审〔2021〕11号
来源:鼓楼区民政局 时间:2021-06-28 10:01

  你单位提交“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社区建设促进会注销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注销。 

  你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办事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102791778870H;法定代表人:谢祖禄;注册资金:叁万元整;住所:福州市鼓楼区石井巷72号)注销后,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将印章销毁凭证、银行账户、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注销凭证复印件交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由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公告。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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