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年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教育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46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56536,传真:0591-87556536)。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鼓楼区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为广大人民群众及时、规范、高效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主动公开方面: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其中,业务公文3条,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我局及时更新、细化机构职能信息,包括我局领导分工的调整、内设及下属机构职责等。
2.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历年来累计24件。2020年受理方式为网络申请,其中予以公开1条,部分公开0条,无法提供0条。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4.平台建设方面:我局通过鼓楼教育信息网、福州市鼓楼区政府网、以及“鼓楼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全方位、多渠道,及时发布民众关心的教育信息,及时为民众答疑解惑,为实现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做好服务工作。
5.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全年落实情况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健全制度规范,确保公开质量
一是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我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局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本部门主要职责。根据实际变动情况依法、及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二是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我局已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于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在区门户网站公开,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三是以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我局已依照系统梳理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目前,已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2.围绕“六稳”、“六保”加强信息公开
一是积极提供就业岗位。2020年我区在编制非常紧张的情况下,通过高校招聘、公费师范生双选会、新任教师招聘、编外转编招聘等方式共招聘19名在编教师。同时通过全省新任教师招聘155名编外合同教师,并在鼓楼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布报名招录结果。
二是精心做好建档立卡等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向学校传达省里的资助精神,布署学生资助工作。利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大数据进行精准扶贫,做到全学段不漏一人,没有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资助资金直接打入学生家长的银行帐户,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查询方式。
三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我局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在鼓楼区政务网上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开预决算情况,预算公示了部门主要职责、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与专项资金预算表等。决算公示了部门概论、收支表、收入决算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情况表等。政府采购根据《福州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规范采购,规范公示。
2.落实最新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一是积极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鼓楼区政府信门户网站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确保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0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
三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我局目前政务新媒体有“鼓楼教育”微信公众号,网站建设方面有“鼓楼教育信息网”,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做好政务新媒体及网站的平台建设、内容发布、机制建设和应用推广等工作。一是严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内容真实准确;二是高质量,在保证公众号更新速度的同时,力求每一篇文章都保质保量,三是讲政治,对区政府政务新媒体发布的重要政务信息,在12小时内转载转发,积极参与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
4.强化保障措施,做好公开工作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我局已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加强信息公开机构建设,配备专职人员,落实经费保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二是强化培训工作。在对干部进行信息公开政策及操作流程的培训过程中,我局始终将针对性、系统性作为前提,注重培训效果,以质代量,切实提高我局干部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本年新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3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19 3092019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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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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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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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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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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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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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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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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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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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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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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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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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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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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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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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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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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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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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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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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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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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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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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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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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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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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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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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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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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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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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积极配合区政府建立健全我区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构建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推进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然而,依然存在信息公开人员对此项工作不够熟悉的情况。对此,我局立即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此项工作的专门培训,确保此此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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