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51435,邮箱:gongx147258@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度我局通过政务网站发布信息16条,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类、业务公文类和其他类等信息,按时主动公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主要以数据性、具体性的信息体现政务公开方面、政策文件梳理情况。
2.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制度与流程,完善规范各自工作人员的岗位和分工,面对社会关切的有关问题,做好部门联动,统一规范,协同答复。2022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我局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发布和日常维护工作,使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22年在区政府办牵头下,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的时效性及时、准确、全面发布并实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网站的内容,及时将相关工作的动态和重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
5.监督保障方面:依据《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我局严格执行,积极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2022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围绕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金融政策的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健全完善有关部门间沟通协调、协调联动机制和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应流程,围绕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回应各方关切。
二是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发布《鼓楼区工信局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鼓楼区工信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印发《鼓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2022年截至目前走访企业58家,发现隐患13个,均整改完毕。
三是强化工作指导监督。建立政务公开情况检查制度,对有关科室责任清单事项公开不及时、公开迟缓的予以及时提醒,切实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政务公开不缺项、漏项,政务公开信息全面完整。建立政务公开台账,政务公开工作台账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存档,并明确政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内容、要求。
四是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我局发布2021年度福州市鼓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部门决算、2021年度福州市鼓楼区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部门决算,认真贯彻任务分解表内容,积极主动公开预决算情况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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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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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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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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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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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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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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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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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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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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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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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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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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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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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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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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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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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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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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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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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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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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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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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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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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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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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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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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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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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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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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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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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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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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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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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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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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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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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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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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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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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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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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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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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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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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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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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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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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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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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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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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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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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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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但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三项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不足。二是政策主动解读不足,解读形式单一,内容不够翔实,形式不够丰富。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工作流程不足,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1.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围绕各类高频政策事项,加大宣传力度,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多种形式予以解读,不断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
2.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提升工作队伍综合素质。
3.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成效管理,提升政策解读的科学性、舆情回应权威性、社会咨询满意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鼓楼区工信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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