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鼓政办〔2016〕80号)文件要求,编制完成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111585;传真:0591-87527996),或鼓楼区物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279837;传真:87528984)。
一、概述
2016年,鼓楼区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以及《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鼓政办〔2016〕80号)等文件要求,立足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基本情况。2016年,我局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以信息公开促进全局工作。
2.主要亮点和成效。一是确保信息时效性,及时更新项目审批、6.18等工作信息。二是严格信息公开审批,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三是扩大公众参与度,通过网上调查及政务网、政务微博、12345等公开平台,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及时查阅办理群众留言咨询,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二)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一是积极部署,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对照《2016年鼓楼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要求,及时梳理并公开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公示工作,公布区本级2016年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涉及47家单位,33项收费项目。三是决算公开。我局下半年重点公开了《2015年度福州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决算说明》、《2015年度福州市鼓楼区物价局决算说明》,内容涉及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等。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鼓楼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上级文件要求,制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
(五)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由于我局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实报实销。
(六)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依托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设的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子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梳理办事指南,上传各类信息公开内容,并报送区档案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59条,历年累计121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2016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大类共59条,其中重大项目类信息32条,业务公文类信息10条,收费管理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6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依法行政类信息1条,廉政勤政类信息1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并将纸质文档报鼓楼区档案馆备案,方便群众查阅;在网上公布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6年我局未发布相关政策。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通过“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等活动栏目,对涉及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通过调查和征集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历年累计数量为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项目,历年累计金额为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历年累计数量为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二是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常换常新,并确保公开信息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59 |
1218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59 |
121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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