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年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编制《鼓楼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32号5楼,邮编:350001,电话:87529535,电子邮箱:gla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立足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严格落实主动公开要求,认真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更新发布、材料送交等工作。
1.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0年主动公开数为6条,业务公文3条,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3条,历年累计公开数为167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主要负责人为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一手抓、办公室落实、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了组织保障;二是健全了信息审查机制,制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由办公室、分管领导进行层层审核把关,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刊登,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
4.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完善内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工作效能。
5.监督保障。认真开展信息公开监管督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干部对政府公开情况进行督促。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府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府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加强政务公开保障基础。按照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新任务,落实公开信息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健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确保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2.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结合“放管服”工作要求,全力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程,坚持实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优化审批办事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标准,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全面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企业提供优秀营商“软环境”。
3.加强公共事件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六进”工作,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努力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4.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1)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3)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我局加强政府信息网站管理,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杜绝公开信息出现错字、错词、死链接等问题,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18 |
4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8 |
4 |
4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108285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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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聚焦主题主线,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不足,比如队伍能力有待提升、主动公开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等。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有关信息法律法规学习力度,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能力培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动信息公开维护工作不断深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多样化,强化政策解读与宣传,逐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鼓楼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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