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28458,电子邮箱:fzsglsth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公众关切,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秉持“优质公开”理念,扎实做好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答复、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深化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树立生态环境部门良好社会形象,确保“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聚焦为民公开,全力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依托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同时积极主动做好配套政策解读。并同步将纸质文档报送鼓楼区档案馆备案。做到规范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督查检查,确保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
2.聚焦依法公开,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方式、受理流程等,更好地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均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按期答复申请人,办理率100%。
3.聚焦精准公开,切实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我局环保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做好信息公开,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的“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更广泛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支持环保、理解环保、参与环保、监督环保。维护好区政府信息公开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子栏目“环境保护”,按时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及其解读、我区空气质量数据、水质质量数据、重点污染源信息、河长制信息、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信息、投诉处理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等相关情况,生态环境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4.聚焦规范公开,完善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科学规范设置栏目,按要求及时进行内容更新,推动网站建设进度,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确保网站安全有效运行,实时精准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加强平台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2022年全年运行能正常访问、页面显示正常,出现“死链”“错链”及时改正。
5.聚焦规范公开,完善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明确政务公开责任,分解落实年度任务。进一步发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公开考核、保密审查、舆情回应、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政务“五公开”工作要求,加强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做好日常信息发布逐级审核,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可靠性。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培训,提升公开服务能力。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内容全面、突出重点,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
(1)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细化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一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等,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季度公示,目前共发布环境“双随机”执法检查结果信息10条。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目前共发布环境执法信息11条。三是将行政执法公示作为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成效的切入点,创新形式、强化措施,着力公开与监督,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执法结果的透明度和社会群众的满意度。
(2)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抓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升项目环评审批、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尽可能对外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实施过程中,公开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保存的环评审批信息,并依法监督项目法人单位公开项目环评信息。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公开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推进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投诉处理工作信息,目前共发布19条,并同步转载相关政策文件解读,如:一图读懂《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3)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局门户网站等途径,及时宣传疫情防控工作动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疫情防控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生态环境保护的铁军精神筑起一道守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的绿色防线。
(4)强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公开
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增强信息公开程度,深化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定期完善更新空气质量、水质信息、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点污染源信息、河长制信息等栏目,配合做好鼓楼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重点公开空气质量、执法监管、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及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等方面信息,切实做好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全面公开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信息。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鼓楼区空气质量日报》,公开空气质量指数(AQI)、首要污染物(PM10、PM2.5、NO2、SO2、O3、CO)、空气质量级别等信息365条。二是及时发布水、重点污染源监测监管等信息365条。
2.多措并举、做实做细,立体式、多方位全景展示政策
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市局文件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及时、主动、全面、准确、权威地对我局起草的相关文件进行解读,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推动政策措施高效高质贯彻落实。针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重点文件等方面的主动公开,采取图文解读模式进行全景公开。规范执行政策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办得快。及时发布政策相关解读信息,运用图文相加的形式对相关文件开展解读,如:《福州市鼓楼区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打好散乱污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福州市鼓楼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等。并积极转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领域重要文件解读,如:一图读懂丨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一图读懂万字述评《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一图读懂《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图解《福建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一图读懂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相关环节的有机融合、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强和优化政府网站等交流互动平台作用,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解答各类常见咨询事项,更好解答与企业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
3.创新思路、真抓实干,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
(1)确保信息公开科学合理化
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务网站安全平稳运行。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积极配合落实基层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2)强化工作监督保障
强化保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日常读网工作,对发布信息中内容表述不准确、地名地址表述错误、错链空链等问题及时自查自纠,同步对历史发布文档中相关信息进行筛查,发现错误及时整改,确保网站发布内容规范、准确。加强日常巡检、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出现“失管脱管”“建后不管”等现象,对日常监测、季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对照整改,举一反三,不断完善优化提升。
规范管理,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落实政府信息网上公布“三审”制度,把好政治关、意识形态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法律关。政府网站转载信息严格把关,不做简单的“二传手”。不随意转载发布与政府工作或本部门本行业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明确编辑把关环节的责任,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技术故障。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改进工作作风。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好领导协调作用,加强督导作用,以保障政务公开的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积极参与政务公开业务交流和培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知识更新,增强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落实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将本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纳入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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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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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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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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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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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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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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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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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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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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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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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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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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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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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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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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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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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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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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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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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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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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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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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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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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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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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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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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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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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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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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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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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呈现有序、有力、有效态势,但与上级要求、发展需求和公众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主动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工作流程尚不完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为此,我局将继续秉承“优质公开”理念,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抓常抓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坚持问题导向,不断优化政务公开流程管理,加强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建设。二是强化各科室力量。围绕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将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到具体人员对接负责,将环保业务同政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增强各科室政务公开的执行力。三是进一步做好网站更新维护。根据政务公开最新要求和考核评估,发现问题立整立改,保持网站规范性。及时调整网站相关结构和内容,方便群众查阅,积极创新公开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努力用政府信息的“公开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不断为鼓楼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开”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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