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1124-2500-2022-0000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鼓楼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2-09-08
- 标 题: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福州市鼓楼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鼓环保〔2022〕19号
- 发布日期: 2022-09-08
- 有 效 性: 有效
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监测站:
经局分党组研究同意,现将《福州市鼓楼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8日
福州市鼓楼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
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中央、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要求,坚决扛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夯实拓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效,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场所)整治,持续改善鼓楼生态环境质量。按照《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福州市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紧盯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依托生态云平台,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滚动建立问题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争取用三年时间,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实施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项目,集中解决一批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人民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山清水秀城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和高颜值美丽鼓楼样板。
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并总体保持优良,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优于98.9%,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城市中保持前列;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主要流域国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100%,Ⅰ-Ⅱ类水质比例稳中有升。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鼓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本账”
采取上级点、本级查、基层摸、群众报等方式,全面收集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上级通报问题,监测、监管、执法等渠道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线索,提请“局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后,列入鼓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本账”实施分类整治。涉及其他区直部门职责范畴的必要时提交区领导层面研究。
1.中央和省重点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央督察办、华东督察局重点关注和通报的问题;省对市党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通报问题以及《八闽快讯》通报的问题;《福州信息》向属地党委政府通报的突出环境问题。(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及单位)
2.引起环境质量指标波动的生态环境问题。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运用,聚焦水、气、土、海洋等各类生态环境质量手工监测和自动在线监测数据,结合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召开的生态环境质量会商会通报有关鼓楼存在的问题。各业务科室及单位负责现场排查污染源,形成问题清单,上报局办公室。(牵头单位:监测站;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及单位)
3.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点围绕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仍在投诉以及上级批办转办、重信重访、久访不息,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件,分析信访投诉区域和行业分布、态势变化和信访诉求等情况,梳理急需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牵头单位:执法大队;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及单位)
4.日常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各类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发现的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牵头单位:执法大队,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及单位)
(二)建立生态环境问题分类整治机制
鼓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本账”实施动态管理,由鼓楼生态环境局定期向各园区、辖区企业交办突出环境问题,督促指导属地街镇及行业主管部门围绕突出环境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分门别类开展整治:
1.强化管理类。部分环境问题通过加强执法监管、落实河长制等工作机制、强化设施运行管理等管理手段,短期内能完成整治的,立行立改。(牵头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及单位)
2.工程治理类。部分突出环境问题需要通过建设环境基础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等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解决的,应聚焦问题,精准科学谋划生成环境治理项目,坚持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根据轻重缓急在三年内分阶段稳步推进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及单位)
3.结构调整类。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环境污染问题、群众投诉强烈的行业企业问题,纳入“散乱污”企业(场所)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三种方式实行分类整治。(牵头单位:执法大队)
4.政策完善类。对于群众反复投诉,整改成效容易反复的突出环境问题,由属地街镇和部门根据区域和行业特点,制定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和机制,杜绝问题反弹。(牵头单位:执法大队;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及单位)
(三)建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跟踪督办机制
1.建立鼓楼生态环境问题整治项目库。应坚持项目工作法,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帮扶指导属地政府谋划生成治理项目,精准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鼓楼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库,实现项目动态更新,滚动推进。(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及单位)
2.建立生态云平台调度会商机制。结合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召开的生态环境质量会商会通报有关鼓楼存在的问题,依托生态云平台,响应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及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项目落实情况调度,协商解决整改过程存在的问题,评估阶段性整改成效,明确下一阶段整改重点,接续谋划重点治理项目。(牵头单位:监测站、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及单位)
3.建立突出生态环境通报机制。定期通报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展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移送相关部门督查督办、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党建办)
4.建立领导挂钩督办机制。按照局领导工作分工,由局领导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挂钩督办。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办公、召开协调会等形式,督导了解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协调属地街镇和部门合力解决问题整改中存在的难点和困难,推动问题按期高质量整改到位。(相关业务科室及单位)
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开展成效审查,对符合整改要求的组织实施跟踪督导,对存在反弹的问题重点盯办,必要时经研究重新入库整改。对整治成效显著的好项目、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提炼,推动建章立制,打造亮点品牌。(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及单位)
6.实施问题线索移交和工作联动。依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及时提请区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合力推进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对本系统发现需移交其他区直部门办理的问题和其他区直部门移交问题线索,视情提请联席会研究确定整改责任主体,做好接收或移交办理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及单位)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5月-7月)
全面部署启动开展鼓楼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为期3个月的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排查,建立全区突出环境问题“一本账”;按福州市局要求完成生态云平台“云督察”模块数据导入、录入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执法大队,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及单位)
(二)三年攻坚阶段(2022年6月至2025年6月)
全面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梳理,推动属地街镇和部门围绕问题动态谋划生成治理项目,扎实稳妥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依托生态云平台“云督察”模块,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问题“一本账”和“项目库”,根据问题轻重缓急和阶段性工作重点,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6月前分年度生成重点攻坚任务和工作计划,全面推动问题整改。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根据中央督察办、华东督察局和省级督察整改工作要求,按序时完成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2025年6月前整改总体工作取得根本成效,“一本账”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现“动态清零”,群众环境获得感明显提升。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
全面分析总结“三年行动”经验成效,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在政策制度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制度体系,打造一批鼓楼样板,实现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根本性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林清松局长任组长,王雄松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情况,研究问题线索列入“一本账”以及后续分类处理、成效巩固等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督察办,负责开展日常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及单位)
(二)智慧赋能
加快生态云平台环境基础数据采集录入,统筹线上线下工作合力,实现监测数据、信访数据、问题清单、治理项目、资金投入等信息集成共享。提升数字化、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加强各类环境问题、风险隐患的预警、预判、预报能力。强化大数据综合研判和一张图场景运用,实现问题查得清,项目进展看得见,整改成效可评估。(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及单位)
(三)资金保障
对符合条件的治理项目,优先推荐列入中央和省级资金“项目库”,优先支持争取安排中央和省级各类专项资金。对入库项目,加强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倾斜,集中支持一批带动性强的示范项目,积极帮助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同时,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依法依规拨付使用。(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及单位)
(四)技术支撑
加强专家人才联系,加强专业技术力量支撑和经费保障,根据整改工作需要组织联系相关领域专家对入库整改项目适时开展监督评估和指导帮扶。(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及单位)
(五)考核激励
发挥“一线考核”指挥棒作用,对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机关科室在年度考核优秀名额比例安排上予以倾斜。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对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干部予以通报表扬,落实“五个优先”,即优先宣传褒奖、优先选送培训、优先评优评先、优先提拔任用、优先解决诉求。培树先进典型,适时对优秀集体、个人和案例进行宣传推广。(牵头单位:党建办、办公室)
附件: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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