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鼓楼公安分局 时间:2021-01-15 15:19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年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230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664086)。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

    持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明确信息发布主体,遵循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基本原则,充分调动各部门、各警种的工作积极性。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5件,其中,机构职能1件、人事信息6件、规划方案1件,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7件。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16条。

     2.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依照《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依法接受、办理和答复群众公开申请,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单位,促进依法行政。2020年我局已承接依申请公开信息共计2件,其中网站申请1件,信函申请1件。目前2件按时办结,办结率达100%,其中,告知补正申请1件、不予处理1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持续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注重将警务信息公开审核与公文审核相结合,在文件送审签发的同时,明确文件的公开属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严格信息上网保密审核程序,坚持信息发布登记备案,严格按照“谁制作、谁保存、谁审查、谁负责”和“谁履职、谁公开、谁制定、谁公开”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责任到岗到人,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力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公众服务网、“鼓楼公安在线”微信订阅号、“鼓楼公安在线”微博号等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集中统一对外发布并动态更新,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内容。

     5.监督保障方面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强化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务(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着力加强用权信息公开。一是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我局全面梳理、更新、完善、公开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并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根据《鼓楼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编制并公开了《鼓楼区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深化了全区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建设,提升了本单位政务公开和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以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面梳理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该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二是积极回应关切,着力完善政策发布解读。一是增强政策解读意识。对照新条例的要求,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警营开放日等方式,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进行重点解读。二是增强政策解读研判。进一步创新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情风险源头评估研判,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制定应对处置预案,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立体化、多方位解读,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重要载体作用,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2020年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栏目发布本单位政策解读共1件。

    三是健全公开制度,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优化线上线下办事服务流程。全面推广 “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时梳理并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不断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不断深化部门联办机制,推动信息线上线下同源管理,完善反馈机制,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进一步完善了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了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切实运用现有的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公众服务网、“鼓楼公安在线”微信订阅号、“鼓楼公安在线”微博号等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拉近警民距离。四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继续按要求做好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年内,我局发布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共11件。

    四是提升公开质量,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照新条例的要求,将“五公开”纳入公文办理、会议办理程序。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明确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充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制度。贯彻新条例的精神,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领导分管、专人负责,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机制。在充分学习新条例的基础上,立足基层实际借鉴优秀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创新,并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2周年和新修订条例施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大家通俗化、实践性地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理论水平,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1月10日,我局在五一广场开展“110宣传日”嘉年华活动。现场活动分为科技兴警区、闽东北110协同宣传区、为民服务区、社会联动区、警营文化区等五大展区,通过宣传展板向群众展示33年来福州公安110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推进平安福州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和取得成效。同时,展出防暴装备、排暴器材、消防救援车辆、应急车辆、器械等警用装备,设立咨询台,接受群众关于公安业务咨询,传授防火、防盗、防抢等安全防范技巧,以政警民媒同乐、线上线下同频、官媒自媒同步的形式,大力宣传弘扬学习新时代“漳州110”精神、接处警工作“+1”理念、公安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5便民服务平台、12348法律服务平台联动机制以及《新闻110》融媒体平台、114社会化移车便民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的成效和亮点。相关部门还进行了无人机搜索、禁毒机器人答询、警犬防暴和搜救等课目演示,现场发放各类宣传册、《文明使用“110”倡议书》1万余份,书签、钥匙扣、纪念封、环保袋等纪念品3千余份。此外,分局10个派出所也分别走进辖区学校、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110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10余场,均取得了良好成效。4月15日,我局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各派出紧密立足辖区实际,通过发放宣传单、贴宣传标语、微信公众号、企事业单位LED屏等多样化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滚动播放各类密码法治宣传教育标语,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居民的国家安全意识,营造密码安全全民知晓的氛围。6月8日上午,我局联合区人民法院走进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期间,民警通过直播讲解、摆放禁毒宣展板、AI智能机器人“安安”等多种形式向戒毒人员宣传禁毒、防疫等知识,并开展了“战胜毒魔,重塑人生”的宣誓仪式,邀请学员在横幅上签名,展现戒除毒瘾的决心。此次活动以线上线下联动方式,不仅保障了戒毒人员的防疫安全,也进一步深化了“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8月28日下午,我局联合福州市金融局、鼓楼区金融办、鼓楼检察院、鼓楼法院、光大银行、中意人寿保险及街道社区等部门在鼓楼区新洋巷,开展“守住钱袋子·守好幸福家”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期间,民警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知识普及、问题讲解、入户宣传等方式,与社区居民展开深入交流互动,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危害、当今社会非法集资类案件主要形式、具体案例解析及正确处理办法等,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带进社区,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理财观念,自觉抵制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保护自身财产安全,获得了社区群众积极响应和一致称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3

19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6

0

0

0

6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策解读意识和内容有待增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局干警特别是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同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和具体公开内容,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二)加大解读力度,拓宽发布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栏目、鼓楼公安在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加强政策解读内容把关,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推动政策解读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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