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鼓楼公安分局 时间:2020-01-10 10:59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230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664086)。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鼓政办〔201965号)和《福州市公安局政务(警务)公开工作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配套机制,完善细化工作流程,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升了政务公开质量。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2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人事信息3条、规划方案1条,其他6条。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01条。 

2.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对照新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19年已承接依申请公开信息共计11条,目前已有11件按时办结,其中,予以公开5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5件。

3.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鼓政办〔201965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助力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重大活动安保任务等中心工作,持续推动公安工作发展提升,确保本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2019年,我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梳理办事指南,上传各类信息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阅。同时,持续推进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依托“鼓楼公安在线”微信订阅号、“鼓楼公安微警务”微信服务号和“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等互联网和微信平台,提供“在线预约”、“业务指南”、“便民地图”等便民利民服务,编制完善全局各项办事服务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规范行政审批窗口服务行为,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舒心。

5.完善监督保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谁制作、谁保存、谁审查、谁负责”和“谁履职、谁公开、谁制定、谁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责任到岗到人。虚心接受社会公众评议监督,积极听取群众建议意见,认真接受审查举报投诉,对确有错误甚至违法违纪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切实加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监督,确保监督保障制度有效落实。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增强政策解读回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文件,做好舆情风险源头评估研判,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积极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年内,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6件。

2.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推进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威慑力和公信力,“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公开信息共6条。

3.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并进一步推动信息同源管理,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2019年,我局依托福州市公安局公众服务平台公示行政许可事项6类,共计45条。

4.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实现制度化、标准化。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规定,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同步更新维护机制,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同时,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增强工作主动性,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5.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结合2019年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公众通俗化、实践性地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理论水平,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110日,我局在五一广场开展“警民牵手110,共创平安迎大庆”主题宣传活动,民警联合多家单位,通过宣传展板向群众展示33年来福州公安110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推进平安福州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和取得成效,现场展出防暴装备、排暴器材、消防救援车辆、应急车辆、器械等警用装备,通过大型LED屏幕滚动播放110宣传日”主题动漫,并设立咨询台,接受群众关于公安业务咨询,传授防火、防盗、防抢等安全防范技巧。相关部门还进行了无人机搜索、禁毒机器人答询、警犬防暴和搜救等课目演示,现场发放各类宣传册、《文明使用“110”倡议书》1万余份,书签、钥匙扣、纪念封、环保袋等纪念品3千余份。3月,我局组织开展“忠诚保平安利剑除黑恶”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向辖区居民开展扫黑除恶、反电信诈骗等宣传;4月,组织辖区派出所围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深入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园安全法制宣传;9月,为扎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居民群众的保密意识,在社区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相关派出所联合社区干部开展保密法宣传教育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4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0

0

 6

0

6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019515日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对新条例的学习钻研还不够深刻,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部分人员信息公开意识薄弱;二是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不足,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公开度不够。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梳理研究,及时更新我局政府公开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二是加强理念灌输,进一步提高全局干警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同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和具体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2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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